欧盟新电池法:工业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更新

2025-06-04 08:38:13 419

  欧盟提出的产品环境足迹(PEF)方法学正在逐步影响全球贸易格局,尤其是在电池行业。根据《新电池法规》,出口到欧盟市场的电池必须使用欧盟PEF方法进行碳足迹核算并通过认证。这一要求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也对全球产业链产生了深远影响,可能成为未来国际贸易壁垒的关键因素之一。

  

  工业电池(不含外部存储)碳足迹计算规则概述:

  一、范围

  电池分为现货电池(off-the shelf,OtS)与定制电池(custom-made,CM),新版本对两种电池进行了区分。OtS电池是基于假设的平均使用场景设计的,因此实际负载特性大多在检验前是未知的。而CM电池的应用场景和其负载曲线是特殊定制的,因此在电池投放市场前都会进行详细说明。所以OtS电池和CM电池的计算规则存在区别。此外,新计算规则还包括了铅酸、镍镉、钠离子和高温钠硫电池等化学成分的电池。

  以下是CM电池和OtS电池两种电池的区分:

  CM电池是根据客户在技术采购规范(technical purchasing specification,TPS)中描述的要求,针对特定地点的特定应用进行设计和开发的。若要被认定为CM电池,电池制造商需在碳足迹声明支持性研究中提供相应证据,包括最终客户发布的TPS,以及制造商随交付电池提供给客户的可审核技术规范(auditabl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ATS),例如可审核的电池配置报告。TPS应反映在合同采购(或等效)协议中商定并提及的应用的确切配置和要求,而ATS应反映交付给客户的电池的确切配置和参数。并且应在基础合同协议中明确提及。

  OtS电池是以统一配置进行批次或系列生产的,并在销售给客户前不确定最终应用或使用情况。例如家用储能系统或大型集装箱系统。OtS电池是根据制造商针对预期主要应用所定义的典型(参考)使用情况设计的。

  企业应提供电池相关文件,明确指出电池是现货电池(OtS)还是定制电池(CM)。如果是CM电池,提供最终客户发布的《技术采购规范(TPS)》以及制造商随交付电池提供给客户的《可审核技术规范(ATS)》,如可审核的电池配置报告,证明其为特定地点的特定应用设计,且相关规范在基础合同协议中明确提及。此外,企业应尽量明确电池用途,提供文件说明电池是用于提供电力服务(REP电池)还是备用或按需服务(OND电池)。对于OND电池,需提供技术文件声明并确保实际应用中每年的满当量循环次数(FEqC)不超过40次。

  二、计算规则

  无论其是CM电池还是Ots电池,可充电工业电池可提供两种不同的服务:

  1.提供电力服务,即释放电池先前所储存的电量。尽管不同应用的使用情况千差万别,但都要求电池定期放电,从而产生频繁程度不一的充放电循环行为。提供此类服务的系统被视为重复能量供应(repetitive energy supply,REP)系统,即REP电池。

  2.提供备用或按需服务,即大部分时间保持电池满电状态,仅在偶尔情况下放电,如停电或系统启动时。极端情况下,若电网故障或停电从未发生,电池则始终处于安全储备状态而从未经历充放电循环。提供此类服务的系统被称为按需(on-demand,OND)电池。要被认定为OND电池,其技术文件中需明确声明,并且在实际应用中每年的满当量循环次数(full equivalent cycles,FEqC)不超过40次。

  在计算规则方面,为REP电池和OND电池定义了不同的功能单位。在报告中,碳足迹应报告为:

  (1)REP电池:每千瓦时(“kWh”)的二氧化碳当量千克数(kg CO2-equivalents/kilowatt-hour(‘kWh’)),即电池生命周期中处于系统边界内的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以千克(“kg”)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除以电池在其使用寿命内提供的总能量;

  (2)OND电池:每千瓦·分钟·年的二氧化碳当量千克数(kg CO2-equivalents/kW·min·y)。电池生命周期中处于系统边界内的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以千克(“kg”)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除以电池在其使用寿命内提供的总备用服务量(服务量由计算规则中第3.2节确定)。

  以上结果均需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工业电池的功能单位基于新电池法第10条规定,需申报的生命周期参数,特别是REP电池的预期循环寿命和OND电池的预期使用年限。但是,目前尚无精准定义来确定第10条参数的标准,因此计算规则自身提供了参考的定义和要求,以缩小生命周期声明的潜在差异。这些定义和要求尽可能与当前的标准化活动以及即将出台的关于耐用性的执行立法保持一致。预期寿命声明的关键参数必须在CFB支持性研究中公开披露,以提高透明度并保证其真实合理性。

  企业应提供新电池法第10条规定的生命周期参数,如REP电池的预期循环寿命和OND电池的预期使用年限。对于OND电池,应提供必要数据支持,从而通过3.2节的规定计算出总备用服务量。

  三、系统边界和cut-off规则

  由于工业电池布局的多样性,其定义在需要更多细节。工业电池不一定包含在单一外壳中,可能需要额外的或外部组件或更换部件,这些部件必须考虑在内。同样,在CM电池和OtS电池之间进行了区分,前者依赖于明确的客户需求以及包括所有相关组件在内的规范来满足这一需求。通过向认证机构披露基础规范,并在碳足迹声明(CFB)支持性研究的公开版本中提供关键参数,确保了可验证性。

  关于生命周期阶段和cut-off规则,与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CFB-EV)的规则几乎保持一致,因为其基本原理是相同的。只是由于CFB-IND的范围更广,以及增加了铅酸(PbA)、镍镉(NiCd)或钠硫(Na-S)等高温电池的额外电池化学成分,需要考虑了一些额外的材料和组件。

  四、数据收集要求及质量要求

  对于系统边界,数据收集与CFB-EV所规定程序基本相同,仅某些因电池单元化学成分种类较多而被定义为最相关的额外材料有所不同。与EV电池一样,数据可分为强制性的公司特定流程(属于制造生命周期阶段的所有流程)和非强制性的公司特定流程。对于非强制性的公司特定流程,又需要进一步区分为最相关和非最相关流程。

  企业应对工业电池的布局特别是复杂布局,详细描述电池系统边界,包括是否包含额外的或外部组件或更换部件。

  五、建模要求

  在建模要求方面,与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CFB-EV)草案的主要区别在于回收建模部分和循环足迹公式部分,这再次是由于考虑了额外的电池单元化学成分。基于多个利益相关者的输入、文献综述以及与内部专家的交流,开发了特定的默认回收模型。这些回收模型作为表格提供在计算规则第6.3节中,代表了当前行业平均水平的做法。且与为电动汽车电池定义碳足迹声明(CFB)方法论的CFB-EV草案一样,此模型为保守模型。计算规则设定的默认回收率为95%,即在欧洲95%的电池在使用寿命结束时被回收,并根据欧盟立法接受相应的回收处理。循环足迹公式的其他部分保持不变,但是新增了关于次级材料建模的部分。

  鉴于工业电池碳足迹要求的时间期限晚于废旧电池管理的要求,此时企业应已在相应国家进行了代表授权,并完成了EPR注册和通过PRO搭建了回收管理体系。因此工业电池的Eol阶段建模应是明确可知的。企业需要通过PRO获取详细的下游数据,提供回收技术模型数据,次级材料处置等相关信息,从而支持运用CFF计算出下游碳足迹。

  六、验证

  在验证流程和要求方面,对比EV电池碳足迹核算方法,没有增加额外的或不同的要求。然而,在CFB支持性研究的内容及其对应的公开版本方面存在重要差异,制造商必须提供这两份文件。这是由于功能单位不同,以及需要将寿命声明的关键参数(如循环寿命、可用能量、参考测试)公开,从而尽可能提高透明度。

  企业应提供验证相关文件和数据确保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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