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强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是人民群众餐饮食品消费的重要渠道,具有覆盖地域广、交易量大、所涉人群多等特点,必须压紧压实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紧盯企业总部、分支机构、中央厨房、门店等各个参与主体,以及采购、加工制作、贮存、配送等各个重要环节,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监管机制方面,《规定》明确,门店数量在10000家以上、1000—9999家、999家以下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明确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统筹职责,要求其根据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管理的门店数量变化情况,在每年1月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企业总部。
在责任分担机制方面,《规定》要求,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实行贯通式管理,建立总部每月调度、分支机构每周排查、门店每日管控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同时,强调“抓住关键少数”,夯实企业总部管理责任,对企业总部“管什么”“怎么管”予以明确,细化企业总部在考核评价、人员培训、“互联网+明厨亮灶”、标准化管理、食品采购、食品安全投诉处置等方面的责任义务。
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细化了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以及企业总部转嫁自身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等违法情形的相应罚则,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2.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深化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指引》强调,学校应在听取学校膳食委员会、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采购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生产经营的大宗食材。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具备相应供应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事件,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指引》要求,学校大宗食材采购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安全。采购食品及原料应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求的原则,禁止采购、使用不合格食材。在验收管理方面,要求学校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集体验收,公开透明。对于验收不合格或禁止采购的食材,应当场退回或销毁,并如实记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大宗食材采购数字化平台,推进电子化票证管理。
《指引》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入库及贮存管理、档案记录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等关键环节管理进行规定,明确要求对入库查验验收合格的大宗食材应及时入库,登记相关信息,贮存管理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场地通风防潮,设置有效病媒生物防制设备,与有毒、有害等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建立大宗食材管理档案,如实记录全过程信息,专人保管。加强对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指引》明确了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的管理职责。要求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中小学和幼儿园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完善大宗食材信息公开制度。
3.国际食品法典亚洲区域协调委员会第23届会议圆满结束—中国积极推动亚洲区域食品安全标准工作
2025年9月26日,国际食品法典亚洲区域协调委员会第二十三届会议(CCASIA23)在中国广西南宁圆满落幕。本次会议由日本和中国联合主办,日本农林水产省食品安全和消费者事务局食品安全政策处国际标准办公室副主任织户亚弥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丁颢共同主持。来自亚洲区域11个成员国、1个区域外成员国及4个观察员组织的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在推动区域食品安全标准协调和对话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其中,中国主持并推动《速冻饺子亚洲区域标准》草案通过审议,后续将提交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大会通过并发布。这项标准的发布将为区域速冻饺子食品贸易减少阻碍。同时,中国提出了月饼和罐装粥区域标准的建议,并参与支持紫菜制品区域标准升格为国际标准,彰显了在区域特色食品标准化方面的积极作为。中国提出在区域内开展食药同源功能和声称研究议题,启发了会议的思考和讨论,引领了前瞻性研究方向。此外,在区域食品安全和质量主旨演讲和圆桌讨论环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樊永祥还介绍了中国在采用新科学技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管理的实践经验,展示了中国在科技赋能食品安全治理方面的探索。
4.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征求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意见的函
为规范农药标签二维码制作和使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业农村部拟对农药标签二维码生成格式提出如下要求:
一、农药标签二维码码制采用QR码或DM码。
二、二维码内容由追溯网址、单元识别代码等组成。
三、单元识别代码至少由3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四、标签二维码应具有唯一性。
五、农药登记证持有人负责落实追溯要求。
现对以上措施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0月1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5.农业农村部部署进一步强化边境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针对周边国家和地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多发频发,边境地区动物防疫形势严峻的工作实际,部署进一步强化边境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外疫传入、内疫反弹风险。
通知重点部署强化六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联防联控。积极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严格入境查验消毒,加大打击走私力度,加强与周边国家疫情防控交流与合作,织牢织密群防群控防线。
二是做好监测排查。密切跟踪境内外疫情动态,强化日常排查、监测流调和风险研判,对异常情况果断采取措施精准处置,及时将疫情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应急管理。充足保障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值守,对报告发生的重大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第一时间响应处置,严防扩散蔓延。
四是筑牢免疫屏障。积极稳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做好春秋两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集中免疫,夯实免疫保护基础。
五是严格监督执法。持续强化养殖、检疫、调运、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管,规范畜禽运输和交易秩序,督促落实清洗消毒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研制、生产、使用“假疫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六是提升体系能力。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集成推广适合不同区域中小养殖场户的生产和防疫模式,支持发展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强化政策宣贯和技能培训,持续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和区域综合防疫效能。
6.铁路列车餐饮有了专门“安全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铁路旅客列车餐饮服务卫生规范》(GB 31663-2025)发布
为进一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旅客在铁路列车上的用餐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铁路旅客列车餐饮服务卫生规范》(GB 31663-2025)。该标准针对铁路旅客列车餐饮服务活动及餐车食品配送提出了更为细致和操作性强的要求,为列车餐饮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7.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提升有机产品认证的公信力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认监委对《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19年第21号公告)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各认证机构应尽快依据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修订有关管理体系文件,并做好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宣贯。
二、自2026年1月1日起,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认证机构可结合再认证对现行有效的认证证书进行转换,但应当依据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后管理;加工类有机转换认证证书到期后自然失效。
三、国家认监委2019年第21号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
8.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促进网络餐饮外卖行业健康发展座谈会
9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促进网络餐饮外卖行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网络餐饮外卖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是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的重要领域,也是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会议强调,近年来我国网络餐饮外卖行业正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对市场竞争秩序、食品安全、相关主体权益保障等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网络餐饮外卖领域常态化监管水平,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相关主体理性参与竞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构建行业良好生态。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国家标准出台,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9.强化酒类市场日常监管,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
为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强化酒类市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酒类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一、持续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过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酒类经营单位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杜绝来源不明、手续不齐全的酒类商品流入市场,实现酒类商品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二、持续整治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通过线上巡查、线下督导规范的方式,加强对酒类批发市场及各酒类批发企业巡查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对市场主办方和酒类批发户进行约谈提醒,强化酒类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三、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和公开曝光力度
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酒类商品违法经营案件查办力度,对违法经营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查办并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酒类市场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持续加大宣传引导,推进社会共治
兰州市24小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及酒类商品投诉举报,迅速甄别判断,有效进行处置。坚持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普法与服务相结合。
购买渠道要正规。应选择大型商场、连锁超市、酒类专卖店等具有合法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表)的正规商家购买,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酒类商品,以规避消费风险。
产品信息要完整。仔细查验酒类商品标识标签是否完整清晰,包括产品的名称、配料、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等信息,不要购买信息不全或者无中文标签的酒类商品。
消费理念要正确。不要购买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
第一食品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
为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危机预防意识、组织协调及舆情管理能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11月18日,第一食品联合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第一食品安全管理部、商品管理部、电商、各门店相关工作人员及下属投资控股企业管理人员等共计40余人参加此次演练培训。
2024-11-20 03:30:03
携手中国食品报,共筑食品安全新防线
7月17日下午,CTI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在重庆公司会议室举行与中国食品报《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以下简称项目办)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负责人、中食大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姜睿、“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市场部总经理娜扎、CTI华测检测食品产品线华中大区总经理熊梅、全国技术支持总经理武风娟、食品产品线重庆区区域经理张腾辉等领导出席,双方就“关注食品安全,助力食业安全”展开深入合作,启动《放心好食品名录》产品检测标准制定等系列工作方面达成了共识。
2024-07-29 07:34:01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内容包含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食品or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如何选购?获批情况等。
2021-12-15 17: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