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盟非食品类危险产品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Non-Food Products)接连发布多起气球产品召回公告,召回的气球均为乳胶气球,涵盖儿童玩具,节日派对装饰气球等,召回核心原因均指向气球释放的亚硝胺及亚硝基物质远超欧盟安全限值,不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及协调标准EN 71-12《玩具安全—第12部分:N-亚硝胺和N-亚硝基物质》的强制要求。


气球中的亚硝胺主要源于橡胶加工中的化学副反应、原材料污染及工艺控制缺陷。
气球常用天然乳胶或合成橡胶制成,生产中需添加硫化促进剂(如仲胺类化合物)以增强弹性和耐用性。
这些胺类物质在硫化高温条件下,可能与空气中的氮氧化物(NOx)或工艺中残留的亚硝酸盐(如防腐剂)反应,生成亚硝基类物质。
亚硝胺及亚硝基物质超标会带来显著癌症风险。
亚硝胺进入人体后,经CYP450酶代谢为重氮离子等烷基化剂,直接攻击DNA,形成O⁶-烷基鸟嘌呤等加合物,导致DNA链断裂或突变。
动物研究证实,此类物质可诱发肝、胃肠道、呼吸道等多器官肿瘤(如肝肿瘤、鼻腔癌)。
此外,长期暴露可能引发非癌性肝损伤,如铁结合能力下降、肝细胞病变等气球产品若亚硝胺超标,长期接触可能通过皮肤或吸入途径累积风险。
特别是气球在玩耍前需入口吹气,大大增加迁移风险。作为儿童爱不释手的玩具,儿童接触气球频率高,增加了皮肤途径迁移风险。
欧盟
乳胶气球需符合玩具安全要求。
限值要求:亚硝胺限值为0.05mg/kg,亚硝基物质为1mg/kg。
法规依据: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和EN 71-12协调标准
中国
逐步收紧对气球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管控。
强制性玩具标准GB 6675现行版本暂未管控气球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但GB 6675.1-2025已新增预定入口使用的弹性体部件或者预定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产品可触及弹性体部件中N-亚硝胺及其前体物管控,要求为:N-亚硝胺总迁移量限值为0.05 mg/kg,N-亚硝胺前体物总迁移量为1 mg/kg。
GB/T 39498-2020《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使用控制指南》使用控制建议,对于气球产品迁移量要求与报批稿限值一致。
气球产品的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迁移是非常高风险的项目,作为消费者需注意:
选择正规品牌与渠道:优先购买有明确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的气球,拒绝三无产品。
关查看材质标注:优先选择标注且明确提及“无亚硝胺”或“通过亚硝胺检测”的产品,可要求商家提供检测报告。
拒绝异味或刺激性气味产品:若气球有刺鼻气味(如类似“橡胶味”),可能提示残留挥发性有机物或亚硝胺前体物质,谨慎购买。
开封后通风晾晒:新气球开封后,先置于通风处,促进残留化学物质(包括亚硝胺)挥发,降低吸入和皮肤接触风险;储存时远离高温区域。
避免用嘴吹气,尽量使用工具,减少口腔摄入风险。勿将气球膨胀至易爆状态,避免爆炸受伤。
严禁咬嚼或口鼻接触:亚硝胺可通过口腔黏膜吸收,且气球破裂后碎片可能导致窒息险,儿童玩耍时需全程监督。控制接触时长与频率。若气球出现破损、漏气或表面发黏,立即丢弃。
作为企业:应全面了解并遵循各国家及地区关于玩具安全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中亚硝胺和亚硝基物质符合规定。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定期检测,以确保有害物质的含量处于安全范围内,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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