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级和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分析报告

2026-01-26 07:35:07 146

  01 前言


  为确保公众的用妆安全,落实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化妆品的生产销售监督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持续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坚持将化妆品列为重点监管行列并严厉打击化妆品市场中的各类不合格产品。

  02 国家级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分析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2025年共发布了一共11个不合格化妆品产品信息公告,不合格产品总计324批次。

  产品涉及13大类别:面膜类产品、防晒类产品、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产品、染发类产品、美白祛斑类产品、婴童类产品、牙膏类产品、祛痘类产品、彩妆类产品、指(趾)甲油类产品、普通护肤类产品、睫毛类产品、防脱类产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2025年额外发布的假冒化妆品公告,涉及的产品信息不列入本次报告分析范围。

  资料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化妆品”条目下“化妆品抽检通告”。


  2.1 不合格产品类型统计分析


  不合格的化妆品产品中,主要的不合格类别为面膜类产品69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21.30%;其次为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产品68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20.99%,防晒类产品56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17.28%,染发类产品54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16.67%,美白祛斑类产品17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5.25%,婴童类产品14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4.32%,祛痘类产品11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3.40%,彩妆类产品11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3.40%,牙膏类产品10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3.09%,普通护肤类产品8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2.47%,指(趾)甲油类产品4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1.23%,睫毛类产品1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0.31%,防脱类产品1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0.31%,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2025年国家监督抽检化妆品不合格产品类别统计

序号 产品类别 不合格批次 占不合格产品中的比率
1 面膜类产品 69 21.30%
2 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产品 68 20.99%
3 防晒类产品 56 17.28%
4 染发类产品 54 16.67%
5 美白祛斑类产品 17 5.25%
6 婴童类产品 14 4.32%
7 祛痘类产品 11 3.40%
8 彩妆类产品 11 3.40%
9 牙膏类产品 10 3.09%
10 普通护肤类产品 8 2.47%
11 指(趾)甲油类产品 4 1.23%
12 睫毛类产品 1 0.31%
13 防脱类产品 1 0.31%
合计 324 100.00%

  

  下图为不合格化妆品产品各类别批次的对比分布,可以看出面膜类产品、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产品、防晒类产品、染发类产品的不合格批次明显高于其他化妆品类别,占总的不合格批次的76.24%。

 

图1.2025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类别及占比

  

         2.2不合格项目分析 


  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会针对每一类别产品都有确定的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其中防晒剂检测结果应与按判定依据规定的限值核对,并与产品标签标识及产品批件配方进行比对,并在报告书中予以标注。


  另外监督检查还包括:经营产品的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批件(备案凭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核实其有效性及与所经营产品是否相符;产品标签标识与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内容是否相符,有无违法标注和违法宣传等情况。监督抽检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违规事项,涉事化妆品则会被列为不合格产品公布。


  202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的不合格项目表现为:微生物超标、标签标识问题、禁限用组分、防腐剂问题、抗感染类药物及激素等。详细见表2所示。

 

表2  202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的项目分析

产品类别 不合格项目类别 不合格数量 具体不符合项目
面膜类产品 微生物超标 60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重金属超标 4 砷、铅
激素 6 倍他米松醋酸酯、氟米松、地塞米松、地索奈德、氯倍他索乙酸酯
防晒类产品 标签标识(成分比对) 49 标签标识与批件不一致
检出标签和/或批件未标识的防晒剂
未检出标签和/或批件标识的防晒剂
限用组分不达标/超量 11 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苯基苯并咪唑磺酸、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水杨酸乙基己酯、乙基己基三嗪酮、4-甲基苄亚基樟脑
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产品 防腐剂 43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甲基异噻唑啉酮
微生物超标 18 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限用组分超量 5 丙烯酰胺
禁用组分 4 新铃兰醛、三氯生
染发类产品 标签标识(成分比对) 57 标签标识与批件不一致
检出标签和/或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
未检出标签和/或批件标识的染发剂
限用组分超量 5 苯基甲基吡唑啉酮
禁用组分 1
美白祛斑类产品 PH值 8 /
标签标识(成分比对) 7 检出标签和/或批件未标识的美白祛斑剂
禁用组分 2 新铃兰醛、萘甲唑啉
婴童类产品 禁用组分 5 他克莫司、丙烯酰胺、反式-2-庚烯醛
抗感染类药物 8 特比萘芬、酮康唑
标签标识(成分比对) 1 检出产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组分
牙膏类产品 微生物超标 9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重金属超标 1
祛痘类产品 禁用组分 2 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氯苯那敏
抗感染类药物 9 甲硝唑、林可霉素、酮康唑、氯霉素、磺胺甲噁唑、克林霉素、特比萘芬
激素 2 地塞米松、睾酮
限用组分超量 1 水杨酸
彩妆类产品 标签标识(成分比对) 7 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防晒剂
重金属超标 1
禁用组分 3 新铃兰醛
指(趾)甲油类产品 禁用组分 4 1,2-二氯乙烷
普通护肤类产品 激素 2 氯倍他索丙酸酯、地塞米松
微生物超标 5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pH值 1 /
睫毛类产品 禁用组分 1 比马前列素
防脱类产品 防腐剂 1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

  

         03 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分析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发布了38个不合格化妆品产品信息公告,不合格产品总计为279批次。


  产品涉及15个类别:染发类产品、面膜类产品、防晒类产品、洗发护发类产品、普通护肤类产品、发用造型类产品、彩妆类产品、祛痘类产品、指(趾)甲油类产品、牙膏类产品、清洁沐浴类产品、美白祛斑类产品、婴童类产品、烫发类产品和防脱类产品。


  涉及假冒化妆品公告的产品信息不列入本次报告分析范围。

  资料来源: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3.1发布不合格化妆品省份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北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广东省等发布不合格化妆品产品信息通告,涉及不合格产品类别与批次详见表3。

 

表3 2025年省级监督抽检化妆品不合格通告省份及产品统计

省份

染发类产品

洗发/护发类产品

普通护肤类产品

防晒类产品

面膜类产品

祛痘类产品

婴童类产品

美白祛斑类产品

指(趾)甲油类产品

牙膏类产品

清洁沐浴类产品

发用造型类产品

烫发类产品

彩妆类产品

防脱类产品

不合格产品总数( 批次)

广东省

18

8

8

31

5

1

0

0

5

3

6

5

0

4

0

94

江西省

32

4

1

11

0

1

0

0

0

0

5

0

0

1

0

55

江苏省

3

1

4

1

2

1

1

1

3

0

0

0

0

0

0

17

北京市

5

0

1

2

1

2

0

4

0

0

0

0

0

1

0

16

上海市

4

0

1

0

1

1

0

1

0

0

2

4

0

0

1

15

四川省

2

1

0

4

7

0

0

0

0

0

0

0

0

0

0

14

陕西省

4

2

3

3

0

0

0

0

0

1

0

0

1

0

0

14

湖北省

3

0

1

3

4

0

0

0

0

0

0

0

0

1

0

12

安徽省

3

2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8

甘肃省

0

4

0

2

1

0

0

0

0

0

2

0

0

0

0

9

河南省

1

2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7

湖南省

0

0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2

新疆

1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2

福建省

0

2

1

0

0

1

0

0

0

0

1

0

0

0

0

5

广西壮族自治区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青海省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内蒙古

0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2

辽宁省

0

0

0

0

2

0

0

0

0

1

0

0

0

0

0

3

吉林省

0

0

0

0

0

0

0

0

0

0

2

0

0

0

0

2

 

  3.2不合格产品类型统计分析


  不合格的化妆品产品中,主要的不合格类别为染发类产品76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27.24%;其次防晒类产57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20.43%;面膜类产品32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11.47%;洗发护发类产品27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9.68%;普通护肤类产品20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7.17%;清洁沐浴类产品18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6.45%;祛痘类产品10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3.58%;发用造型类产品9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3.23%;指(趾)甲油类产品8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2.87%;彩妆类产品7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2.51%;美白祛斑类产品6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2.15%;牙膏类产品5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1.79%;婴童类产品2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0.72%;烫发类产品1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0.36%;防脱类产品1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0.36%;具体如表4所示。


表4 2025年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类别统计

1 染发类产品 76 27.24%
2 防晒类产品 57 20.43%
3 面膜类产品 32 11.47%
4 洗发护发类产品 27 9.68%
5 普通护肤类产品 20 7.17%
6 清洁沐浴类产品 18 6.45%
7 祛痘类产品 10 3.58%
8 发用造型类产品 9 3.23%
9 指(趾)甲油类产品 8 2.87%
10 彩妆类产品 7 2.51%
11 美白祛斑类产品 6 2.15%
12 牙膏类产品 5 1.79%
13 婴童类产品 2 0.72%
14 烫发类产品 1 0.36%
15 防脱类产品 1 0.36%
合计 279 100.00%

  

         下图为不合格化妆品产品各类别批次的对比分布,可以看出染发类产品、防晒类产品、面膜类产品、洗发护发类产品、普通护肤类产品和清洁沐浴类产品的不合格批次明显高于其他化妆品类别,占总不合格批次的82.44%。

 

图2.2025年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类别及占比

  

         3.3不合格项目分析


  2025年省级监督抽检化妆品的不合格项目主要表现为:标签标识(成分比对)、微生物超标、限用组分超量、禁用组分、防腐剂等,详细见表5所示。


表5 2025年省级抽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的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项目类别 批次
标签标识(成分比对) 109
微生物超标 58
限用组分超量 34
禁用组分 33
防腐剂 24
激素 14
抗感染类药物 9
pH值 2
未知 2
合计 284

  

         不同产品类别的不合格项目类别以及具体不符合项目见表6。


表6 2025年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项目分析

产品类别

不合格项目类别

不合格数量

具体不符合项目

染发类产品

标签标识(成分比对)

47

标签标识与批件不一致
检出标签/与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
未检出标签和/或批件标识的染发剂

禁用组分

2

苯、间苯二胺

限用组分超量

28

4-氨基-2-羟基甲苯,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1-萘酚、对苯二胺、对氨基苯酚、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苯二酚、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2,6-二氨基吡啶、4-氯间苯二酚、间氨基苯酚、2-甲基间苯二酚、苯基甲基吡唑啉酮、2-氨基-3-羟基吡啶、4-氨基间甲酚

未知

1

未知

面膜类产品

微生物超标

25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激素

7

氯倍他索丙酸酯、氯倍他松丁酸酯、曲安奈德、倍他米松

防晒类产品

标签标识(成分比对)

56

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
检出防晒剂含量与批件不一致
未检出标签和/或批件标识的防晒剂

限用组分超量

1

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美白祛斑类产品

标签标识(成分比对)

4

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美白剂
检出美白剂含量与批件不一致
未检出标签和/或批件标识的防晒剂

禁用组分

1

苯酚

pH值

1

/

普通类护肤产品

激素

5

倍他米松双丙酸酯、氟米松、倍他米松、倍他米松戊酸酯、黄体酮

微生物超标

11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抗感染类药物

1

特比萘芬

禁用组分

3

氢醌、巯基乙酸

祛痘类产品

禁用组分

2

西咪替丁、氯苯那敏

防腐剂

1

邻伞花烃-5-醇

抗感染类药物

5

甲硝唑、氯霉素、呋喃西林

限用组分超量

3

水杨酸

洗发护发类产品

微生物超标

8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防腐剂

14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甲基异噻唑啉酮

禁用组分

4

新铃兰醛、三氯生、激素

抗感染类药物

1

新康唑

未知

1

未知

婴童类产品

抗感染类药物

2

特比萘芬

指(趾)甲油类产品

禁用组分

8

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

牙膏类产品

微生物超标

5

菌落总数

清洁沐浴类产品

微生物超标

9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防腐剂

9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

禁用组分

2

甲醇、激素

发用造型类产品

禁用组分

9

新铃兰醛、甲醇

烫发类产品

pH值

1

/

彩妆类产品

限用组分超量

2

丙烯酰胺

禁用组分

3

颜料红53、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 3:1)、新铃兰醛

标签标识(成分比对)

2

检出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

防脱类产品

禁用组分

1

米诺地尔

  

         04 产品不合格项目风险分析及法规要求


  4.1标签标识(成分比对)


  染发类、防晒类产品和美白祛斑类产品在我国属于特殊化妆品,施行注册管理。产品的实际生产配方和包装标识需要严格按照注册批件来执行。而且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和《GB 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要求,在化妆品的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故“标签标识指向不明”、“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未检出标签或批件标识的染发剂/防晒剂/美白剂”和“检出标签或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防晒剂/美白剂”的产品都是不符合法规要求的。


  高风险产品类别:染发类、防晒类和美白祛斑类产品。在我国历年的国家级和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中,该类因标签标识问题不合格的占比一直明显高于其他品类,尤其是染发类产品的不合格比率常居榜首。


  4.2防腐剂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共收录了51类准用防腐剂,每一种防腐剂都有自己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使用防腐剂时必须符合该规范规定的使用条件,否则会造成人体健康危害。


  高风险产品类别:面膜类、清洁类和水乳膏霜类产品由于配方水分含量高且成分体系复杂,需要防腐剂保障防腐有效性,在选择防腐剂时有可能会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的要求,例如超量使用、超范围使用、使用配比不准确,甚至使用了非准用防腐剂等。其中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的超量和超范围使用造成的不合格占比较大。


  4.3激素


  激素类物质包括但不限于甾族结构的抗雄激素物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类(皮质类固醇)、雌激素类、孕激素类、具有雄激素效应的物质等。化妆品中最为常见的是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也叫甾体固醇类激素,外用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较少渗出和细胞浸润,具有抗炎、抗过敏、免疫抑制、抗增生等作用,广泛应用于皮肤科临床30治疗中。由于糖皮质激素可以抑制纤维细胞增生,减少5-羟色胺的形成,从而对皮肤有一定速效的嫩白作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会造成皮肤变薄、毛细血管扩张、毛囊萎缩,导致之后出现干燥蜕皮、红血丝、色素沉着等现象,一旦停用后就会出现瘙痒、红肿、丘疹等症状,很难治愈。基于如此大的危害,这类物质均是我国和欧盟法规中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原料。

  高风险产品:婴童类产品、面膜类与护肤类产品容易非法添加激素以达到速效,是监督抽检的重点监测项目。


  4.4抗感染类药物


  抗感染类药物成分因具有杀菌、抑菌的功效,常被非法添加在护肤类化妆品中,人体长期接触含抗生素的化妆品,易引起接触性皮炎、抗生素过敏等症状,易产生耐药性,药物残留还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等。


  因此,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都将抗感染类药物列为禁用物质,包括但不限于三溴沙仑、抗生素类、二氢速甾醇、乙硫异烟胺、呋喃唑酮、酮康唑、甲硝唑、呋喃妥因、磺胺类药物(磺胺和其氨基的一个或多个氢原子被取代的衍生物)及其盐类、甲巯咪唑等

  高风险产品:宣称祛痘类产品易非法添加抗感染类药物以速效达到祛痘或消炎的效果;婴童类产品也同样易非法添加抗感染类药物。


  4.5微生物


  微生物是反应化妆品洁净程度的指标,过量的微生物生长会影响化妆品的质量,比如引起颜色,粘度,气味的变化等。同时,过量的微生物也会对人体的健康有潜在的危害。

  高风险产品:面膜类、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产品,由于产品配方营养丰富,容易滋生微生物。


  4.6重金属


  国内外的研究数据表明,重金属对人体的健康影响较大。在化妆品中,主要表现为皮肤刺激、可通过皮肤吸收(蓄积),影响内脏、神经系统的健康甚至致癌等。汞、铅、砷、镉这四个物质及其化合物都属于化妆品禁用组分,但是由于生产技术无法避免,所以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必须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规定的限值。

  高风险产品:美白类护肤产品易非法添加重金属汞。


  本分析显示,化妆品安全风险仍需社会各界共同关注。CTI华测检测将持续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助力监管科学化、企业规范化、消费透明化。让每一份美丽都承载着安全与信任,共同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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