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周刊(26.1.15-26.1.21)

2026-01-23 03:20:35 96

  监管资讯


  1.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食品相关重磅监管新规,3月20日正式施行

  2026年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8号)和《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项新规,均定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核心围绕食品领域违法处置、直播电商食品监管两大重点,坚持“零容忍”原则,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其中,《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统一了食品等领域违法所得的计算标准,明确违法所得为违法行为直接所得,可扣除合法必要支出及相关税款,但对食品领域严重违法行为,将通过高额罚款、吊销许可证、从业禁止等方式强化惩戒,同时明确举证责任,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则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MCN机构全部纳入监管,明确13类禁售食品及10项直播行为禁令,实行阶梯式罚款(最高10万元),技术监测记录可作为处罚证据,同时压实平台审核、风险管控责任,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规范食品直播带货乱象。两项新规设置两个多月缓冲期,便于相关主体整改,将有效统一执法标准、净化行业环境,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2.市场监管总局通报40批次不合格食品,覆盖多品类多平台

  2026年1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本次共组织抽检2136批次食品样品,检出40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酒类、糕点、蜜饯、罐头、干果等多个常用品类,销售渠道涵盖抖音、淘宝、快手、拼多多等主流电商平台,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致病性微生物超标、重金属超标、标签不合规、添加剂使用超标等。通报明确,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包括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排查问题原因、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强化信用约束。此次抽检聚焦春节前食品消费热点,重点排查群众日常消费频次高、风险隐患相对突出的食品品类,提醒消费者在春节囤货期间提高警惕,理性选购食品,规避消费风险。此外,通报同步明确,后续将持续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个保健食品新功能,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有助于维持骨关节健康(缓解疼痛或僵硬/缓解软骨损伤)》,这是《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发布后,第一个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的保健食品新功能,标志着我国保健食品新的功能声称及相应产品市场准入迈出新步伐,市场监管总局深化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次还同步发布了“有助于维持骨关节健康”保健功能的评价试验项目、试验原则和结果判定等配套技术要求,组织我国权威技术机构和专家充分参考欧美等发达国家类似产品技术评价方法,结合骨关节健康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形成我国“有助于维持骨关节健康”保健功能产品检验与评价科学共识,明确检验与评价试验原则、项目要求和判定标准,严格试验质量控制、数据溯源管理,保证通过检验与评价、批准注册产品的安全性和功能性,保障消费者健康。


  4.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及有关要求

  农业农村部于2026年1月16日发布第989号公告,正式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具体样式及相关要求,并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承诺达标合格证需包含八大核心内容:一是明确的承诺事项,包括不使用禁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不超标,以及收购方按规定查验并保存合格证明等;二是承诺依据,可选自控合格、自检合格或委托检测合格之一;还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产地、承诺主体、联系方式和开具时间。若相关信息已在包装标识中体现,合格证可不再重复标注。


  公告还提供了三类基本样式:分别适用于农产品生产者、收购单位,以及采用二维码形式的整合样式。其中,带二维码的合格证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并优先展示合格证信息,可与追溯标签或质量标志合并使用。为保障平稳过渡,2026年5月1日前开具的合格证仍可沿用原有样式。

 

  肉制品行业


  1.农业行业标准《ω-3多不饱和脂肪酸强化猪肉》正式发布


  近日,根据农业农村部第976号公告,由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牵头,联合中粮家佳康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肉类协会等10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农业行业标准《ω-3多不饱和脂肪酸强化猪肉》(NY/T 4883-2025)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ω-3多不饱和脂肪酸强化猪肉的行业标准,填补了营养强化猪肉产品标准化领域的空白。标准明确规定了通过饲喂富含亚麻籽(油)、鱼油、紫苏籽(油)等ω-3多不饱和脂肪酸原料的配合饲料生产的强化猪肉,其ω-3多不饱和脂肪酸占总脂肪酸比例应≥2%,为优质差异化猪肉产品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标准涵盖产品类别、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储运追溯等全产业链规范,既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又实现全程可追溯管理。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可标识“ω-3多不饱和脂肪酸强化猪肉”或标注具体部位名称,便于消费者识别选购,对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促进十五五期间生猪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居民膳食营养均衡具有积极作用。


  2.中国自俄罗斯进口肉类副产品数量增至2020年以来最高水平

  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自俄罗斯进口的肉类副产品数量翻了一倍多,创下五年来的最高水平。2025年,俄罗斯对华肉类副产品的全年出口额达9840万美元,同比增长1.2倍,创下自2020年以来最高纪录。而在此之前,中国从未自俄罗斯进口过此类产品。在对华肉类副产品出口的排名中,俄罗斯从第十二位跃升至第八位。


  对华出口额前五位的国家依次是:美国(5.464亿美元)、西班牙(5.371亿美元)、荷兰(2.376亿美元)、丹麦(2.209亿美元)和加拿大(1.95亿美元)。2025年,俄罗斯对华肉类出口的两项指标均创下2023年以来的新高:冷冻牛肉出口额达1.002亿美元,同比增长16%;禽肉及副产品出口额达4.454亿美元,增长3.5%。


  3.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版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化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启用新版电子动物检疫证明,以二维码为核心防伪手段,实现“一扫验真、全程可溯”,通过精简证明、统一印章、推行电子化等措施,构建高效透明的监管体系。重大调整包括:将原有“产品A证”和“产品B证”整合为统一“产品证”,动物检疫证明仅保留动物A证、动物B证、产品证三类,大幅简化操作流程;废止“高温”“销毁”章,统一启用红色印油的“无害化处理专用章”,提升无害化处理环节的规范性与辨识度;不再对屠宰后分割的畜禽产品单独出具检疫证明,监管重心前移至屠宰环节和胴体;全国加快推行检疫无纸化,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证明,同时简化检疫标志操作,不再使用小型粘贴标签,优先在生猪胴体全覆盖加施标志,逐步扩展至牛羊等其他畜禽产品。


  此次新政是畜禽屠宰检疫管理体系的系统性优化,既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又通过全链条溯源强化质量管控。政策要求相关企业提前完成系统切换与流程适配,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指导监督,推动行业向标准化、数字化方向转型,为消费者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知识点】李斯特菌在即食肉制品中的“环境持久性定植”风险

  在当前肉制品安全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单增李斯特菌的防控重点已发生根本性转变。从过去关注原料带入或终产品污染,转向识别和控制其在加工环境中的“持久性定植”风险。研究表明,该菌可在低温、高湿的即食肉制品车间中长期存活,甚至通过形成生物膜或进入“活的非可培养状态”逃避常规清洁消毒,在设备缝隙、排水沟、冷凝区等卫生死角反复污染产品。这一认知升级正转化为监管硬性要求:2025年发布的《即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首次强制企业建立基于风险的环境监控计划,明确划分四个卫生区域,规定差异化采样频率,并要求对阳性样本进行全基因组测序以判断是否为同一污染源持续存在。监管部门在2026年飞行检查中,将EMP的有效性作为核心审查项,仅依赖终产品检测已无法满足合规要求。肉制品企业需采取行动:绘制采样地图、改造卫生死角、引入分子分型技术,并完整记录监控与响应全过程。能否证明“已系统识别并持续管控李斯特菌环境风险”,将成为肉制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关键标志,也是避免产品召回、出口受阻乃至法律责任的核心防线。

 

  罐头行业


  1.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召开水产罐头磷酸盐限量标准说明会

  为推动水产罐头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搭建行业高效交流协作平台,切实解决当前行业发展面临的水产罐头磷酸盐使用限量标准相关问题,同时通报近期行业调研成果,中国罐头工业协会于1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水产罐头磷酸盐限量及相关工作说明会议”,聚焦当前行业在磷酸盐使用标准上的合规难题。来自全国60余家水产罐头生产企业代表通过线上参会。


  会议通报了近期行业调研结果,指出部分企业因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理解偏差,存在磷酸盐超量添加风险。协会强调,磷酸盐虽可保水增重,但过量摄入影响钙吸收,必须严格控制在法规限值内。下一步将联合检测机构开展专项培训,并推动制定《水产罐头加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引导企业科学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此举被视为行业迈向高质量、透明化生产的关键一步,有助于提升出口产品国际认可度。


  2.2026年中国罐头需求预计达731.9万吨,预制菜热潮成核心驱动力

  据中研普华研究院2025年12月发布的《2026-2032年中国罐头行业全景调查与市场供需预测报告》指出,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罐头生产与出口国,产量占全球四分之一,出口贸易量超35%,预计2026年中国罐头产量同比增长3.3%。同时,数字化营销手段(如直播电商、社区团购)推动渠道变革,2025年电商渠道占比达39%,成为品牌触达年轻消费者的核心路径,预计2026年中国罐头需求量同比增长3.7%。2026年国内罐头食品需求量预计将达731.9万吨,同比增长约6.8%。


  报告指出,传统“应急储备”定位已被打破,罐头正深度融入预制菜、露营经济、健康管理等新兴消费场景。例如,即食肉类罐头(如红烧牛肉、咖喱鸡)成为预制主菜基底,水果罐头用于轻食甜品,水产罐头进入便利店鲜食供应链。此外,Z世代对“方便+健康”的双重需求推动低糖、无添加、高蛋白罐头产品热销。报告预测,未来五年行业将进入结构性增长阶段,智能化产线与绿色包装将成为竞争关键。


  3.全国首个罐头技贸评议基地落户福建漳州

  2025年12月,由海关总署标法中心、厦门海关、漳州市政府、闽南师范大学、漳州食品科技应用研究院及本地罐头商会共建的“罐头技贸措施评议基地”在漳州正式投入运行。作为全国首个聚焦罐头行业的技贸评议平台,该基地旨在应对欧美等主要出口市场日益严苛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如农残限量、标签要求、环保包装等)。基地已建立“关地产学研”协同机制,可快速响应企业遭遇的出口受阻问题,并提供标准比对、合规咨询与预警服务。漳州作为“中国罐头之都”,年产罐头超百万吨,占全国出口量近三成,竹笋、蘑菇、柑橘罐头单品出口长期领跑全国。该基地的设立将显著提升我国罐头产业国际竞争力。


  【小贴士】罐头食品中磷酸盐的使用压力与应对

  在2026年食品安全监管趋严与消费者追求“清洁标签”的双重驱动下,水产及肉禽类罐头中磷酸盐的使用正从“工艺必需”转向“风险焦点”,企业亟需通过技术替代与透明沟通实现合规与市场信任的平衡。“零添加”“无化学保水剂”成为新兴罐头品牌的核心卖点。


  新版《GB 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限制其在部分罐头品类中的最大使用量,并要求在配料表中具体标注化合物名称(如“三聚磷酸钠”而非笼统写“磷酸盐”)。欧盟、日本等市场对磷酸盐残留设定更严限值,并关注其长期摄入对钙代谢和肾功能的潜在影响。部分进口商已要求提供“磷酸盐含量检测报告”作为准入条件。应对建议:

  工艺替代:探索低温真空慢煮、超高压处理(HPP)、天然胶体(如魔芋胶、海藻酸钠)复配等技术,在不依赖磷酸盐的前提下维持产品持水性与质构;

  精准检测:建立原料与成品中总磷/磷酸盐的快速筛查机制,确保批次稳定性;

  标签策略:若必须使用,应在包装正面主动说明“符合国标限量”“仅用于保持口感”,避免被误解为“过度加工”;

  供应链协同:与养殖/种植端合作提升原料新鲜度与保水性,从源头减少加工助剂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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