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法规
一、国家级
(一)通知公告
1.关于公开征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番茄红素(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2026-04-02)
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订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番茄红素(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bjspba 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番茄红素(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上注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番茄红素(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
1.《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番茄红素(征求意见稿)》
2.《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番茄红素(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4月2日
详见://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9fcde213c62e4897bffc6fb32ea9c5f8.html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6-04-03)
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5月3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pcjsczjdc 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附件3: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详见://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829526e9cb6544f795a9657180a1ad9b.html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的公告(2026-04-10)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现公开征集2026年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有关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征集立项范围为食品掺杂掺假检验方法,包括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工业染料、食品掺假检验方法等。
(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立项范围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应用广泛的农兽药残留等物质检测方法,重点包括食用农产品中咪鲜胺、联苯菊酯、多西环素等检测方法。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管理规定,了解食品安全监管需求。
(二)具有研制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所需的技术水平和组织能力,能够提供方法研制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
(三)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四)同一申报单位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报数量不得超过三项。
(五)各项目须由申报单位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研究工作经历,且无在研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应一致。
(二)报送的立项申请材料应附科学数据及相关工作基础,具体包括:主要技术指标的验证支撑数据、行业及企业调研情况、与现行标准或方法的比对分析结果等相关材料。申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还需提供样品本底情况研究数据;申报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其样品前处理步骤应尽可能简化,突出快速、简便的技术特点。
(三)申报单位需按照立项申请书要求提交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文本及编制说明等材料。此外,可提供至少5家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机构验证报告等详细材料。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已发布或已立项的方法不再重复申报。申报单位需在2026年5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及汇总表(见附件3、4)发送至电子邮箱food caqit.org.cn,邮件名称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牵头申报单位”命名;每个申报方法材料文件夹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方法名称+牵头申报单位”命名。纸质版材料需同日邮寄至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100176),牛一如收;联系电话:010-53898037。邮寄时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报材料”字样,申报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
1.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
2.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
3.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汇总表4.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汇总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4月10日
详见://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7a3f7c26f358400194dd010e945184a6.html
4.关于公开征求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胭脂红和3’-唾液酸乳糖钠盐意见(2026-04-17)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胭脂红和食品营养强化剂3’-唾液酸乳糖钠盐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5月17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邮箱(zqyj 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附件-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胭脂红和3’-唾液酸乳糖钠盐相关材料.pdf
详见://cfsa.net.cn/spaqbz/xzxkzqyj/2026/16643.shtml
5.葡糖基橙皮苷等4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2026-04-22)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葡糖基橙皮苷等4种新食品原料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葡糖基橙皮苷等4种新食品原料征求意见内容及相关解读材料,请自行下载阅读。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xspyl cfsa.net.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新食品原料意见反馈”。葡糖基橙皮苷等4种新食品原料拟公告文本.pdf
详见://www.cfsa.net.cn/spaqbz/xzxkzqyj/2026/16662.shtml
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2026-04-23)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明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附件1)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以下统称“一单一库”),推动资质认定许可统一化、规范化、便利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
二、严格依据“一单一库”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据“一单一库”办理行政许可。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未列入“一单一库”的检验检测能力项目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后不再延续相关资质。相关招标、采购或委托方,不应将“一单一库”以外的检验检测能力取得资质认定作为招标、采购或委托条件。
三、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一单一库”范围内申请资质认定,依法依规使用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CMA)。对于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项目,不得使用资质认定证书,不得在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对于未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的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按照能力具备、风险可控、用户自愿的原则,向委托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得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四、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制度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一单一库”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更新“一单一库”。动态调整程序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动态管理工作规范》(附件2)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建立“沙盒监管”制度,在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的领域构建包容审慎治理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新能力项目纳入“一单一库”。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工作协同和结果互认,避免相同事项的重复评价。
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动态管理工作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4月3日
详见://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rkjcs/art/2026/art_ea608a4306a34b8bb1f3c548a91cffa8.html
7.公开征求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甲基丙烯酸与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环己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甲基丙烯酸羟丙酯和甲基丙烯酸烯丙酯的聚合物”的意见(2026-04-23)
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甲基丙烯酸与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环己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甲基丙烯酸羟丙酯和甲基丙烯酸烯丙酯的聚合物”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5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邮箱,如在截止日期前未反馈相关意见,视为无不同意见。
邮箱:biaozhun cfsa.net.cn
附件: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甲基丙烯酸与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环己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甲基丙烯酸羟丙酯和甲基丙烯酸烯丙酯的聚合物”相关材料.pdf
详见://cfsa.net.cn/spaqbz/xzxkzqyj/2026/16664.shtml
8.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人脑卒中食养指南等3项食养指南的通知(2026-04-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医院、学会、协会: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相关要求,有效发挥食药物质及新食品原料等在饮食健康方面的作用,助力防控我国人群主要慢性病发生发展,提升国民营养健康水平,我委组织编制了2026年版《成人脑卒中食养指南》《成人骨质疏松症食养指南》《成人肌少症食养指南》(以下统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学习使用并做好科普宣传。
食养指南联合现代营养学和传统食养中西医的优势,将食药物质、新食品原料纳入合理膳食体系,针对不同季节、地域及人群提供营养健康指导和食谱套餐示例,增强膳食建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各级卫生工作者(包括营养指导人员)结合工作需要和患者实际,参考《指南》开展实践应用,助力慢性病的预防与调理。同时鼓励居民结合自身情况,参考《指南》推荐内容,合理搭配日常膳食,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附件:
附件1.成人脑卒中食养指南(2026年版)
附件2.成人脑卒中食养指南(2026年版)问答
附件3.成人骨质疏松症食养指南(2026年版)
附件4.成人骨质疏松症食养指南(2026年版)问答
附件5.成人肌少症食养指南(2026年版)
附件6.成人肌少症食养指南(2026年版)问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6年4月3日
详见://www.nhc.gov.cn/sps/c100087/202604/a69d2fce21e040dc96cbc40b923a06d3.shtml
二、省市级
(一)政策法规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卫规〔2026〕3号(2026-04-1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委(局)直属相关单位:《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已经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详见://wsjkw.sc.gov.cn/scwsjkw/xzgfxwj/2026/4/14/16ac20852a744564b6252a13550a32ff.shtml
(二)通知公告1.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汕头市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2026-03-31)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活动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坚决守住我市保健食品安全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要求,市局制定了《2026年汕头市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详见://www.shantou.gov.cn/stssjgj/gkmlpt/content/2/2525/post_2525215.html#3928
2.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中山市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和2026年中山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2026-04-07)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中山市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和2026年中山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pdf
详见://www.zs.gov.cn/zjj/ghjh/content/post_2603972.html
3.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乳扇》《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滇皂荚米》的通告(2026-04-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经云南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乳扇》(DBS53/010-2026)(替代DBS53/010-2016)、《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滇皂荚米》(DBS53/041-2026)。
特此通告。
附件:
1.《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乳扇》(DBS53/010-2026)标准文本
2.《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滇皂荚米》(DBS53/041-2026)标准文本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详见:
//ynswsjkw.yn.gov.cn/html/2026/shipinganquandfbz_0413/4024821.html抽检信息Sampling Inspection Information批文动态Approval Document Updates

批文动态
2026年4月17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

详见://www.cfe-samr.org.cn/sldt/sdxx/tsyxytpfsp_177/pjfb_178/202604/t20260417_6463.html
2026年4月8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

详见://www.cfe-samr.org.cn/sldt/sdxx/bjsp_174/pjfb/202604/t20260408_6442.html
2026年4月10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

详见://www.cfe-samr.org.cn/sldt/sdxx/bjsp_174/pjfb/202604/t20260410_6445.html
2026年4月15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

详见://www.cfe-samr.org.cn/sldt/sdxx/bjsp_174/pjfb/202604/t20260416_6454.html
2026年4月16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

详见://www.cfe-samr.org.cn/sldt/sdxx/bjsp_174/pjfb/202604/t20260416_6460.html行业风向Industry Trend
标准动态
1.规范原料管控筑牢安全防线《保健食品原料益生菌》国标公开征求意见(2026-04-01)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保健食品原料益生菌》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我国保健食品原料益生菌质量标准的空白,将从源头规范行业发展,为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筑牢防线。
该标准制定归口单位为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十家科研机构、高校及龙头企业联合起草,历经调研、实验验证、多轮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该标准系统规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益生菌的术语定义、分类、技术要求等全流程规范,对生产规范、辅料使用、标签标识、运输贮存等作出严格要求。该标准将推动益生菌行业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构建基于科学依据的益生菌健康发展新生态,进一步强化益生菌保健食品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助力我国益生菌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反馈截至5月29日。
详见://www.samr.gov.cn/xw/sj/art/2026/art_d45f3a1334c347a78ef6e2fc9e936b82.html
2.《保健食品中硫酸软骨素的测定》国标草案公开征求意见(2026-04-01)近日,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由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的《保健食品中硫酸软骨素的测定》国家标准草案(以下称标准草案),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std.samr.gov.cn)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5月29日。
硫酸软骨素是人和动物软骨组织中的酸性粘多糖,作为具有关节保护功能的天然成分,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于骨健康保健食品。此次发布的标准草案,在建立统一、科学的硫酸软骨素测定方法上兼具先进性与普适性,为硫酸软骨素精准检测提供标准化解决方案,筑牢硫酸软骨素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关键技术根基。标准草案覆盖多种剂型,适用于软胶囊、硬胶囊、片剂、粉剂、凝胶、液体等各类保健食品中硫酸软骨素的测定,检测方法特异性强,能够确保目标成分测定灵敏度。
标准草案由国家级权威研究机构牵头,联合数十家检测认证机构、科研院所及硫酸软骨素原料或产品生产企业共同起草,凝聚产学研检多方力量,统一硫酸软骨素检测标尺。标准批准发布后,将规范硫酸软骨素测定流程与技术要求,提升产品透明度与可信度,为市场监管、科研研发、企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关节健康类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防线。
详见://www.samr.gov.cn/xw/sj/art/2026/art_5d6a74b6befe4fa89f7e6ae124b576b2.html
3.关于对《药食同源食品用食药物质原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2026-4-2)
各有关单位、专家:
近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特种食品工作委员会组织制订了《药食同源食品用食药物质原料》团体标准。工作启动后,起草工作组按照标准制订工作程序,组织完成了《药食同源食品用食药物质原料》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及编制说明(见附件),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30日。请按照附件征求意见表格式填写修改意见,于2026年4月30日前反馈至我会邮箱:cnfia vip.163.com。
附件:1.《药食同源食品用食药物质原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下载2.《药食同源食品用食药物质原料》团体标准编制说明下载3.团体标准反馈意见表下载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详见://www.cnfia.cn/archives/43597
4.关于《药食同源火锅调味料》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的通知(2026-4-20)
近期我会拟组织制定《药食同源火锅调味料》团体标准,现就此项目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5月5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 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详见://www.cnfia.cn/archives/43741
1.加拿大批准来自地衣芽孢杆菌菌株NZYM-TR的转谷氨酰胺酶用于各种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中(2026-04-14)
2026年4月1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MFAA-2602号文件,拟修订允许使用的食品酶清单,批准来自地衣芽孢杆菌菌株NZYM-TR的转谷氨酰胺酶(transglutaminase)用于各种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中。此次修订自2026年4月14日起生效。
详见://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services/food-nutrition/legislation-guidelines/acts-regulations/notices-proposal-notices-modification/list-permitted-food-enzymes-transglutaminase.html
2.澳新就来自枯草芽孢杆菌的葡聚糖蔗糖酶等作为加工助剂进行意见征求(2026-04-21)
2026年4月21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389-26号通知,其中A1345号申请,就来自枯草芽孢杆菌的葡聚糖蔗糖酶(Dextransucrase)作为加工助剂进行意见征求。
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日下午11点59分(堪培拉时间)。
详见://www.foodstandards.gov.au/food-standards-code/applications/a1345-dextransucrase-bacillus-subtilis-processing-aid
3.加拿大计划发布《允许使用的食品酶清单》(转谷氨酰胺酶)修订案(2026-04-22)
2026年4月17日,加拿大提交G/SPS/N/CAN/1639号通报,计划发布《允许使用的食品酶清单》(转谷氨酰胺酶)修订案。加拿大卫生部食品与营养司完成了一项食品添加剂申请的上市前安全评估,该申请寻求批准在多种植物源和动物源食品中使用转谷氨酰胺酶(transglutaminase)作为食品酶,其最大使用量为“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所允许的水平。
上市前评估结果支持转谷氨酰胺酶按申请用途使用的安全性。加拿大卫生部于2026年4月14日按照本公告所述内容对《允许使用的食品酶清单》进行了修订。目前,加拿大卫生部已批准将源自地衣芽孢杆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NZYM-TR的转谷氨酰胺酶作为食品酶使用,具体做法是在《允许使用的食品酶清单》中新增子项T.2(3)及其对应的新段落T.2(3)(a)至(r),详见表1。
详见://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services/food-nutrition/legislation-guidelines/acts-regulations/notices-proposal-notices-modification/list-permitted-food-enzymes-transglutaminas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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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I华测检测受邀参与“3.15特殊食品走进桃浦社区”科普活动
3月13日,由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为指导单位,上海保健品行业协会、普陀区食品药品安全协会联合举办,以“共筑满意消费共享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特殊食品科普宣传走进桃浦镇社区,旨在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社区居民对特殊食品的认知水平。
2025-03-17 05:53:20
持续赋能黑龙江省特殊食品产业发展CTI华测检测彰显责任担当
特殊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配方食品,因其消费受众的特殊性,备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监管部门的重视。同时,在食品市场赛道纵深细分、国人尤其是Z时代年轻人的健康意识日益提升的现实经济背景下,特殊食品呈现蓬勃发展之势。
2024-01-10 03:05:4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内容包含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食品or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如何选购?获批情况等。
2021-12-15 17: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