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自行监测,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CTI华测检测深耕环境服务领域二十余年,围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可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专业技术服务,一站式满足客户需求。

服务背景

CTI华测检测深耕环境服务领域二十余年,围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可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专业技术服务,广泛适配工业遗留地块、改制建设用地、城市更新开发地块等各类地块。

服务涵盖精细化场地勘查、历史溯源研判、污染底数摸排、风险定量评估、修复工程核查核验及合规验收备案全流程,精准识别场地污染隐患、科学判定环境风险、客观核验修复成效,形成完整技术服务闭环,为地块风险管控、合规开发、安全再利用及区域生态环境提质、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技术支撑。

▮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3号)

《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

《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南》(HJ 1478-2026)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三批)》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三批)》

有毒有害物质的确定

对企业生产活动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副产品、产品、燃料、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逐一分析,识别其中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

a) 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管控的污染物。

b)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所列物质。

c)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等所列物质。

d) 结合产业规划分析,识别出未来产业主要产生的特征污染物。

e) 国外已纳入管控体系,且国内已有监测数据或研究表明存在环境暴露风险、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物质。

f) 研究发现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且监测技术成熟、已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公众关切度高的污染物。

g) 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或通过其他来源识别应当纳入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的物质。

以上物质的识别,以已出台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物质为主。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的时间和频次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当年对厂区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之后每2~3年开展1次。

CTI华测检测服务优势

· 提供现场踏勘、隐患识别、点位核查、采样检测、风险研判、隐患整改方案编制等全链条技术服务。

· 具备成熟的跨区域项目协同能力,可实现就近调度、快速进场,大幅缩短现场踏勘、采样、样品流转周期。

· 已承接多项重点监管工业企业隐患排查项目,可提供排查、评估及整改优化定制方案,以扎实的技术积淀为企业常态化隐患排查、风险防控、长效环境管理提供专业服务。

▮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相关法规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6-2026)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重点监测单元的识别与分类

(1) 可能通过渗漏、流失、扬散等途径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场所或设施设备识别为重点监测单元。

(2) 重点场所或重点设施设备分布较密集的区域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重点监测单元,每个重点监测单元原则上面积不大于6400 ㎡。

监测指标

(1 ) 初次监测

原则上所有土壤监测点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 GB 36600 表1基本项目,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 GB/T 14848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企业内任何重点单元涉及上述范围外的关注污染物,应根据其土壤或地下水的污染特性,将其纳入企业内所有土壤或地下水监测点的初次监测指标。

关注污染物一般包括:

1) 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确定的土壤和地下水特征因子;

2) 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管理规定或企业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可能对土壤或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污染物指标;

3) 企业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最终产品中可能对土壤或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已纳入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指标或其他有毒污染物指标;

4) 上述污染物在土壤或地下水中转化或降解产生的污染物;

5) 涉及 HJ 164附录F中对应行业的特征项目(仅限地下水监测)。

(2) 后续监测

后续监测按照重点单元确定监测指标,每个重点单元对应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

1)该重点单元对应的任一土壤监测点或地下水监测井在前期监测中曾超标的污染物,受地质背景等因素影响造成超标的指标可不监测;

2)该重点单元涉及的所有关注污染物。

监测频次

CTI华测检测服务优势

· 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现场监测解决方案,提供涵盖方案设计、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审核及报告解读的一站式服务。

· 可根据不同客户类型设立专项服务团队、定制适配服务方案。支持集团型企业多厂区同步开展自行监测,助力企业实现环境风险集中管控与高效统筹。

· 实行长期数字化管理,建立企业土壤地下水监测数据库,多年监测数据纵向对比,助力企业长效环境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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