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开年,国家层面围绕食品安全出台的一系列新规,从全链条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重点品类治理等维度,对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更细化、更刚性的要求。
商超作为食品流通终端的核心载体,其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不仅关乎合规底线,更直接影响公众消费安全与行业治理效能。本文选取今年上半年四份核心政策文件,结合商超运营场景,希望通过分析政策演进背后的治理逻辑与实践启示给大家一些思考。
2025年上半年出台的四份文件,构成了食品安全治理的组合拳,蕴含着国家对不断变化的食品安全新风险的防控思路:
公开发布时间 |
政策/部门规章/程序性文件 |
意义 |
2025年2月17日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响应新风险及管控,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规则的体系化完善与适应性升级 |
2025年2月23日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
聚焦企业主体责任的可落地性与监管刚性 |
2025年3月19日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
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突出源头防控与全流程追溯逻辑 |
2025年5月6日 |
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针对特定风险领域(食品添加剂)实施精准治理,体现精细化管控思路 |
在新型监管导向下,商超需将自身运营环节与政策的风险防控逻辑进行深度耦合。我们将从以下维度,结合政策要求展开剖析。
序号 |
内容 |
来源 |
1 |
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进货查验,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开展入场查验和抽样检验,加大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力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优先采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完善不合格产品闭环处置流程。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
2 |
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管理,建立完善屠宰检疫出证信息化系统,推进肉类产品品质检验无纸化出证,明确检验检疫证明公开查验途径。完善禁止对牲畜、禽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作为肉类产品进货查验的基础凭证;积极探索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
3 |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依法监督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不符合规定的食用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不得流入下游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餐饮服务单位。 |
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4 |
督促进口商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等信息。 |
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5 |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关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同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通报,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海关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在生产加工环节发现企业将进口的非食品原料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依法依规处置并向同级海关通报;海关对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的问题,应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依法依规处置。有关部门应依职责加强对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
6 |
开展食品生产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突出问题整治,依法严查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以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植物油、饮料、复合调味料、淀粉及淀粉制品为重点品种,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原料控制、投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标注。对监督抽检发现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的企业加强核查处置,全面核查生产过程,查清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的原因。 |
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食用农产品验收:做好合格证核验、抽样检测、台账登记,对无合格证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立即拒收并记录通报。验收肉类时严查注水或注其他物质。
工业食品:建立食品添加剂超标高风险名单,包括乳制品、肉制品等。在供应商审核时重点关注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并对其送检报告提高检测项目数量要求,避免出现未检测到风险添加剂的情况。
进口食品:严查进口商提供的进口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做好销售记录台账,记录境外出口商、国内经销商联系方式及产品批次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关注海关总署的公开信息,及时了解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做好食品安全影响评估。
序号 |
内容 |
来源 |
1 |
国家对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应当具有与所运输食品相适应的交通工具、容器、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准运证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前款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重点液态类食品目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
2 |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许可从事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
3 |
建立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依法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的食品安全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核发食品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制定实行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
4 |
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研究制定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加强交付、装卸、运输管理和运输工具日常管理,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压实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污染变质风险。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
重点管理使用散装液态食品为主要原料的产品和供应商:核查是否是专车专用,后续核查其运输车辆是否有准运证明,评估食品安全风险。
序号 |
内容 |
来源 |
1 |
落实食品贮存主体责任。食品贮存主体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必备的食品贮存条件,实施食品贮存全过程记录,严格风险管控。食品贮存委托方应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进行贮存。食品贮存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明确入库出库交付查验要求,严格交付衔接和入库出库管理。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
2 |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贮存业务的,应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
3 |
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食品仓储企业、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参照本规定执行。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
自有贮存管理:明确不同品类贮存条件,做好日常记录和管理,确保满足条件。
委托贮存管理:敦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市场监管总局第97号令内容要求纳入供应商审核,严查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序号 |
内容 |
来源 |
1 |
食品安全总监应当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层人员担任。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
2 |
食品安全总监除了要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还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
3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与已经建立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有机结合实施。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
4 |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也要记录和存档备查。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
5 |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
6 |
食品安全总监无正当理由未采纳食品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五条提出的否决建议的,属于故意实施违法行为。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总监由管理层担任,做好履职工作和记录文件。食品安全总监需要对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可将这项工作作为周排查和月调度工作内容之一。明确食品安全员的否决场景(如发现过期食品),在采购、验收、销售等环节赋予一票否决权;总监应知晓否决场景。需给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人员建立内部沟通通道(比如纪检、人力),避免因未采纳否决建议尔导致严重性升级。
培训考核: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考试(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题库),不合格者暂停上岗,补考通过后方可恢复。
管理机制:日管控与门店原有的自查结合,月调度可以与月度经营分析会结合,将食品安全指标纳入考核。做好所有记录储存和每周检查。
序号 |
内容 |
来源 |
1 |
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销售环节风险排查,对网络平台、各类市场、商超等线上线下渠道销售的食品添加剂产品进行全面排查清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供货者名称等相关信息,严禁销售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未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销售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管理,监督平台内经营者完整真实展示产品标签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依法查处销售 “三无” 产品、虚假标注生产者信息产品、未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等违法行为,清理下架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的产品。加强对入网食品添加剂销售者抽查抽检,依法查处将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非食品原料、饲料添加剂等宣称为 “食用”“食品级” 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 |
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2 |
开展食品生产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突出问题整治,依法严查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以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植物油、饮料、复合调味料、淀粉及淀粉制品为重点品种,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原料控制、投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标注。对监督抽检发现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的企业加强核查处置,全面核查生产过程,查清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的原因。 |
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3 |
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落实网络订餐配送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纳入网约配送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应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实际建立适合网络订餐配送行业劳动者的培训模式,强化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
4 |
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要按规定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审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销售主体资质,规范主体信息、食品信息刊载公示,依法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展示、药物残留检测等进行检查把关;加强入网销售行为过程管控,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置。主播及其服务机构要规范开展营销活动,依法对其推荐的食品进行查验。广告活动参与者要依法开展食品类互联网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把质量安全关,保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从业主体明知或应知产品违法但未采取相关处置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
5 |
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进货查验,不得购买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倡导公示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信息。依法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销售自制食品添加剂产品,以及在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制作过程中使用香料或香精等行为,严厉打击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等行为。 |
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
添加剂供应商和销售排查:对照GB 29924在验收时检查标签;对线上销售的添加剂,要上传标签清晰照片。
包装食品添加剂管控: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发现超范围使用立即停售并追溯供应商责任。
热食管理:在商超餐饮区(如有)公示添加剂使用清,自查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严查门店是否有亚硝酸。对提供热食配送的商超,要对配送员开展食品安全岗前培训,配送完成后可在平台app上由消费者确认温度。
网络平台管理:若商超开展直播带货,要对导播、主播等做好培训,展示产品合格证、添加剂标签,禁夸大宣传“零添加”。
2025年上半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迈入全链条闭环管理和重点领域精细化管理的新阶段。商超作为食品流通体系的核心枢纽,一端连接着生产端的风险输出,另一端承载着消费端的安全诉求。唯有以主动治理的思维替代被动合规的惯性,将政策要求深度融入供应链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风险动态防控等全环节能力建设中,前置管理动作,最终,在防控风险和构建自身竞争力的同时,为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现代化升级注入活力。
第一食品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
为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危机预防意识、组织协调及舆情管理能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11月18日,第一食品联合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第一食品安全管理部、商品管理部、电商、各门店相关工作人员及下属投资控股企业管理人员等共计40余人参加此次演练培训。
2024-11-20 03:30:03
“你送我检”走进农村大集,让食品安全触手可及
为了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农民朋友“舌尖上的安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7月23日上午,东营市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CTI华测检测在广饶县商贸城开展“你送我检”食品快检进大集活动,旨在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搭建食品安全信任桥梁。
2024-07-30 02:09:04
商户“请进来” 食品安全面对面
为提升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8月31日,由CTI华测检测负责运营的深圳市深汕西快检室开展了以“建食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为主题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2022-09-09 09: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