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26.4.9-26.4.14)

2026-04-21 01:59:04 126

  监管资讯


  1.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多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4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发〔2026〕30号),通报了近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报显示,多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责令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总局同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举一反三,加强对同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2.西安市启动十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4月9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6年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覆盖全品类、全链条、全场景的十个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整治聚焦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小作坊、酒类、校园周边、网红食品、网络餐饮、校园食品、养老机构、羊乳制品十大重点领域,靶向治理掺杂使假、假冒侵权、无证经营、“幽灵外卖”、虚假宣传、标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整治实行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全闭环落实,坚决清除风险隐患,规范行业发展生态,推动监管模式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粗放监管向精准治理转型。


  专项整治全过程将严格落实“六个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起底式摸清主体底数与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宣贯培训到位,分层分类开展新规宣讲,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抽样检验到位,统筹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对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及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并溯源追查全链条;联动协同到位,深化“监管+抽检+执法”联动,强化部门协作与行刑衔接,全链条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整改到位,紧盯问题整改全过程,动态跟踪评估、定期回头核验、逐项销号对账,全面提升合规生产经营水平、质量管控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整治期间将加快“互联网+AI”智慧监管应用,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对主观恶意违法依法顶格处罚、吊证关停、联合惩戒,以高压态势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3.青海省聚焦网络餐饮专项整治重点难点


  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推进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强调,“要把握住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难点,聚焦网络餐饮平台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幽灵外卖、平台审核不严、入网餐饮单位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问题的查处”。青海省坚持“局处长走流程”换位体验方式,推动集中整治成效让群众受益可感可及,通过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实地检查、换位思考发现问题,切实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做法旨在通过领导干部亲身体验监管流程,发现监管盲点,优化执法方式,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福建省发布2026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等26大类食品2182批次,合格2154批次,不合格28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72%。


  从抽检结果看,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农兽药残留超标,如茶叶中检出吡虫啉、毒死蜱等农药残留,水产品中检出恩诺沙星等兽药残留;二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如糕点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比例之和超标、蜜饯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三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如食用油中酸价、过氧化值超标。针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依法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同步将查处情况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食品安全领域集中整治深入推进,多地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2026年是食品安全领域集中整治的决战之年。十堰市市场监管局近日调度部署食品安全监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七项重点工作任务涵盖网络餐饮、校园食品、养老机构食堂、假劣肉制品等关键领域,每一项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此同时,大庆高新区也先后召开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围绕网络餐饮、校园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领域开展靶向治理。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则公开向社会征集肉及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保健食品三大领域违法线索,具体涵盖肉制品掺杂掺假等突出问题,并明确五大重点任务——严管主体资质、规范加工操作、压实平台责任、强化智慧监管、凝聚共治合力,深化“线上巡查+线下核查”联动监管模式,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质增效。从市场监管总局层面看,2026年将统筹推进“1+6+2”各项任务,牵头开展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治理”1项重点任务,巩固拓展好“校园餐”和殡葬领域整治2项成果,为常态长效整治打下坚实基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正以“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全覆盖排查、精准化治理、常态化监管,全面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小贴士】


  结合近期各地密集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新规要求,食品相关从业者需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合规管理:

  ①网络餐饮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资质审查与信息公示,杜绝“幽灵外卖”等违规行为;规范“食安封签”使用,配合“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以6月1日新规实施为节点,对照自查整改。

  ②幼儿园及校园供餐单位:严格落实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格执行高风险食品禁止制售规定,不得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③平台企业及食品经营者: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关注抽检通报结果,对照排查自身产品是否存在同类风险;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

 

  乳制品行业


  1.雀巢婴幼儿配方乳粉预防性召回,两部门部署强化质量安全管控


  针对近期雀巢婴幼儿配方乳粉因检出蜡样芽胞杆菌呕吐毒素而进行的预防性召回事件,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已督促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完成其在中国大陆销售的特定批次产品召回工作。截至目前,我国未发现因食用婴幼儿配方乳粉导致蜡样芽胞杆菌呕吐毒素中毒的确诊病例。市场监管总局已部署各地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管控,督促所有生产企业开展蜡样芽胞杆菌呕吐毒素检测,严格原料验收和产品出厂把关,全力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此次事件再次敲响警钟,乳制品生产企业应高度重视原料和成品的微生物风险管控,建立健全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批批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羊乳制品纳入西安市十大专项整治重点领域


  在西安市启动的2026年食品安全领域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中,在西安市启动的2026年食品安全领域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中,羊乳制品被列为重点整治领域之一,此次专项整治覆盖全品类、全链条、全场景,将严厉打击羊乳制品掺杂使假、假冒侵权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原料奶来源、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标签标识规范性等环节。羊乳制品因其营养价值较高、受众群体不断扩大,近年来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但行业中也存在以牛乳冒充羊乳、标签不规范等问题。西安市将组建由监管、执法、抽检骨干构成的专业队伍,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为年底建成全市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库夯实基础。同时,加快“互联网+AI”智慧监管应用,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对主观恶意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吊证关停、联合惩戒,涉嫌犯罪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此次将羊乳制品纳入专项整治,旨在净化羊乳制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羊乳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羊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原料真实、工艺规范、标签准确。


  3.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加强措施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从原辅料源头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保障。公告强调,婴配乳粉企业应从原辅料源头采取措施,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细化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要求干混合工序添加的原辅料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婴配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实施逐批检验。公告同时鼓励企业使用生乳直接加工婴配乳粉,规定1岁以上幼儿配方乳粉标签配料表项下可以相同字号标注“生牛乳加工”或者“生羊乳加工”字样,标签调整后按要求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无需向总局申请变更注册。此外,公告进一步明确禁止变相分装行为,加严基粉管控,要求基粉工厂具备婴配乳粉生产能力,严格贮运和使用管理,尽可能缩短基粉使用期限。此次公告是在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基础上的进一步加码,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婴幼儿食品安全“零容忍”的态度和持续从严的监管决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严格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原料批批检验,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的原辅料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小贴士】


  结合近期乳制品行业新规实施与质量安全管控动态,乳制品相关从业者需重点关注以下合规要点:


  ①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企业:对照《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逐条自查,重点关注生产模式(不得委托、分装、乳粉复原)、生产场所分级管控(清洁作业区空气洁净度动态达标)、设备设施参数达标(关键设备性能硬性要求)、人员资质配置(学历+经验双重要求)及培训记录,确保符合“史上最严”准入门槛。

  ②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奶源基地管理,建立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开展蜡样芽胞杆菌呕吐毒素检测,严格原料验收和产品出厂把关,批批检验、批批留样,确保微生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③羊乳制品生产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原料真实、工艺规范、标签标识准确完整,配合专项整治检查;加强生产过程控制,防止交叉污染,确保产品品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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