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周刊(26.5.14-26.5.20)

2026-05-22 06:33:24 11

监管资讯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交城骏枣等6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公告(第677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交城骏枣等6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5年度认证(有机产品)有效性抽查结果的通报(国市监认证发〔2026〕68号)

  为监测认证活动相关方的工作质量,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认证有效性抽查。一是对有机产品(有机粮食加工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药材及加工制品)认证领域的38家认证机构涉及的138批次产品实施了认证有效性抽查。抽查发现2批次抽样产品不符合认证要求。二是认证机构已依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企业作出撤销3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处理。市场监管总局已部署有关认证机构开展认证质量追溯和排查,要求其进一步强化质量管控、提高认证有效性,并报告有关排查结果和改进措施。


  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推动《校园营养健康超市建设指南》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体重管理年”三年行动和《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落地,守护儿童青少年营养健康,2026年5月11日,在海峡两岸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研讨会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分会2026年学术年会上,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导、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归口、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等多家权威机构联合制定的团体标准《校园营养健康超市建设指南》正式发布,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行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市监注〔2026〕107号)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食品连锁经营规范化、规模化、健康化发展,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闽市监规〔2026〕1号相关规定,结合福建省实际,现就全省范围内推行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5.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专项监测计划的通知

  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6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农牧便函〔2026〕174号)要求,山西省继续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工作。


  6.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治理“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该意见。


  7.福建漳州通报“添加剂浸泡杨梅”事件,5人被刑拘

  5月15日,媒体报道反映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白水镇部分杨梅收购点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浸泡杨梅的问题。漳州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工作专班,第一时间组织多部门赶赴浮宫镇、白水镇开展联合执法,迅速调查处置,对媒体暗访涉及的杨梅收购点逐一核查,发现实际涉事收购点共5家,查扣问题杨梅225公斤和一批违规添加剂,并立案调查。持续溯源,追查违法行为,追回问题杨梅540公斤,查扣违规添加剂20.1公斤,行政立案12起,刑事立案2起、刑事拘留5人。对查处的问题杨梅和查扣的违规添加剂,已全部销毁。

 

  【食品添加剂使用小贴士】

  防腐保鲜类添加剂是市场抽检的核心重点,也是历年添加剂违规、超标最多的板块。

  ①脱氢乙酸钠:脱氢乙酸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剂,具有广谱性,在酸、碱性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其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抑菌效果是苯甲酸钠的2-10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进入人体后,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明确规定:严禁用于饮品、乳制品、糕点、所有果蔬制品,仅可用于腌渍的蔬菜、发酵豆制品、熟肉制品(08.03.08肉罐头类除外)、复合调味料等少数品类。

  ②苯甲酸钠/苯甲酸: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能有效抑制霉菌、酵母菌、真菌和细菌的生长,延长食品保质期,常见于罐头、汽水、腐乳等产品中。长期食用(饮用)苯甲酸超标的食物,可能导致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甚至引发慢性苯中毒。

  ③山梨酸钾/山梨酸: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酵母、霉菌和好氧性细菌都具有抑制作用,长期食用(饮用)山梨酸超标的食物,可能对人体的健康造成损害。食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违规(超范围)使用山梨酸及其钠盐,还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而导致。

 

  新规动态


  1.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新规落地,7月1日起强制执行

  筑牢食品安全全链条防线,补齐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监管短板,《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5号)、《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GB 46518-2025)等一系列重磅政策文件已正式落地实施,所有相关从业者务必高度重视,全面掌握政策要求,确保经营活动合规有序。


  此次政策明确划定5大类14小类重点液态食品,纳入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范围,具体包括:

  · 植物油类: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

  · 调味品类:食醋、调味料酒;

  · 酒类: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

  · 食糖类: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

  · 淀粉糖类: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


  2.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赴宜春开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许可现场指导

  为推动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许可工作落地,帮助基层与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近日,省局组织技术专家赴宜春开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许可专项指导服务,以座谈交流、实操演练、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许可工作有序开展。


  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许可的公告(2026年第3号)

  为加强全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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