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周刊(26.5.21-26.5.27)

2026-05-29 07:12:44 22

监管资讯

1.关于牡丹籽油等1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6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牡丹籽油等7种物质申请作为新食品原料,木聚糖酶等7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乙烯醇均聚物等2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2.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2-己基吡啶》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5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二批立项计划》(国卫办食品函〔2025〕455号)的要求,由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2-己基吡啶》的制定工作。2-己基吡啶,主要用于食品用香精调配,可应用于各类食品中(GB 2760表B.1所列食品类别除外),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该标准制定将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要求,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关于发布《婴幼儿辅食质地五阶分级指南》团体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组织审查,批准发布《婴幼儿辅食质地五阶分级指南》(T/CNSS 050-2026)团体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农批市场)监管,深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5.京沪市场监管部门签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合作协议联合对三大外卖平台企业开展行政指导

  5月28日,京沪两市市场监管局签订《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治理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机制。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风险联控、执法联动等领域全面加强协作,包括:一是共同推动外卖平台落实“线上审核+线下核验”双轨制;二是共同督促外卖平台将入网餐饮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信息与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对应数据进行核验比对;三是共同推动外卖平台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快速处置措施,实现“一地发现、两地联动、全网处置”;四是建立跨区域治理协作会商、日常联系协调、同步约谈及行政指导、信息定期通报等4项制度。京沪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持续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跨区域监管执法力度,联动处置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6.全国食品抽检核查处置质量提升经验交流会在南昌召开

  会议通报了2025年以来全国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听取了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当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江西、浙江、四川等9个省(区、市)市场监管局作交流发言。会议指出,食品抽检是发现风险的“最初一公里”,核查处置是闭环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总局党组工作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核查处置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位推动、狠抓落实,实现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会议强调,要坚持总局统筹、省负总责、分级分类、试点开路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工作质效。总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综合评价机制。省局压实属地责任,实行分级分类处置,强化清单管理、跟踪督办,发挥牵头抓总、穿针引线、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跨环节、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屡查屡犯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肉类行业

  1.2026年4月全国主要动物疫病报告情况

  2026年4月,全国共报告发生一、二、三类主要动物疫病21种,发病动物8.7370万头/万羽/万只/万匹,病死动物1.0315万头/万羽/万只/万匹。其中,二类主要动物疫病14种,发病动物2.2027万头/万羽/万只/万匹,病死动物4875头/羽/只/匹,报告发病数占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猪流行性腹泻、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布鲁氏菌病,占二类主要动物疫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86%。三类主要动物疫病7种,发病动物6.5343万头/万羽/万只/万匹,病死动物5440头/羽/只/匹,报告发病数占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鸡球虫病、猪流感、巴氏杆菌病,占三类主要动物疫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4%。


  2.猪肉被检出兽药残留超标,双汇公开致歉

  近日,双汇发展控股子公司一批次猪肉产品被检出林可霉素不合格,引发广泛关注。据悉,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中,标称生产企业为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的一批次“猪后鞧肉”被检出林可霉素残留7700μg/kg(国家标准限值200μg/kg,超标37.5倍),生产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通告还披露,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曾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但经判定,该企业所提样品真实性异议不成立。据媒体报道,5月25日,双汇方面表示,针对望奎双汇白条后鞘肉林可霉素抽检不合格一事,公司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全面核查。双汇方面称,林可霉素是畜禽养殖环节允许使用的兽药,不属于生猪屠宰环节肉品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本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是上游养殖环节未按休药期管理规定出栏生猪造成的。本次检测不合格批次产品为2025年8月生产,目前市场上已无该批次产品流通。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生猪供应商管理,加大兽药残留监测频次,从源头保障肉品安全。


  5月28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公众号“双汇微资讯”发布《致歉声明》。声明称,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猪后鞧肉林可霉素残留超标。对于此次事件给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带来的困扰,该公司深表歉意。该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赴涉事企业,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全面排查。2025年10月份至今,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对林可霉素检测5892批次,监管部门检测3批次,检测结论均合格。


  3.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凌晨错峰检查生鲜肉

  为进一步强化生鲜肉类入市源头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5月22日凌晨,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错峰执法,对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生鲜肉专项突击检查行动,经现场快速检测,40批次生鲜肉样品全部合格。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采取“错时执法+技术快检+台账倒查”立体化监管模式,全方位筑牢生鲜肉食品安全防线,切实守护辖区市民“肉案子”安全。

 

  【小贴士】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3号)即将在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合规排渣:

  ①制度要建好,专人来负责:外卖经营需严守安全底线,全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口味为先更要安全为本,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齐管理岗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②必须有实体店,证照要真实:重拳整治“幽灵外卖”,严守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底线。从事网络餐饮经营,须拥有合规实体门店并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地址与证照地址保持统一,上传平台的资质证明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假证、借证经营。经营项目、业态须严格遵照许可范围执行,严禁超许可事项经营。

  ③店名要对上,信息要晒出:网络餐饮经营者须做到线上店名与实体门店招牌名称统一。严格执行亮证亮照规定,在店铺主页醒目位置常态化公示经营资质、实体门店实景、实际经营地址及相关查询链接,保障消费者清晰查阅。所有公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④无堂食服务,必须打标识:店铺不开展堂食经营的,应在店铺首页醒目处设置“无堂食”标识,如实告知消费者。

  ⑤鼓励“明厨亮灶”,后厨敢公开:倡导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对外公示后厨食品加工流程。已完成设备布设的店铺,请在主页添加明厨亮灶链接标识,确保监控设备稳定运行,画面完整覆盖后厨关键作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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