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4种高毒农药3天后全面禁用!

2026-05-29 06:35:33 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736号公告,针对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等4种高毒农药的禁用过渡期将于2026年5月31日正式结束。自2026年6月1日起,上述农药将全面禁止在境内销售与使用。

  现距该禁令全面生效已不足3天。请广大农业行业从业者,务必高度重视,即刻开展库存盘点与用药合规性自查,以规避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

 

 

政策法规要点回顾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736号公告》,相关规定如下:

  1.销售禁令:自2026年6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上述4种农药。

  2.使用禁令:自2026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上述4种农药。

  3.出口管制:仅保留原药生产企业的出口资质,实施“仅限出口”登记及封闭运行监管。

 

目标农药特性、应用历史与危害性分析

  这4种农药均属于高毒类别,此前广泛应用于多种作物的病虫害防治,但因其潜在危害极大,2026年6月1日起全面禁用。

 

 

合规建议与风险控制

  鉴于禁令生效在即,建议广大农业行业从业者采取以下措施,合理规划农事计划:

  供应链审查:

  立即核查现有农药库存及供应商资质,确保自6月1日起不再持有或采购上述违禁农药。农药登记自查网站://www.chinapesticide.org.cn/zwb/dataCenter?hash=reg-info

  替代方案评估:

  加快向低毒、低残留农药或生物防治技术的转型,避免因药效空窗期影响生产。

  存量产品筛查:

  对于目前已处于收获期或库存中的农产品,建议立即进行专项农残检测。特别是针对此前可能使用过上述农药的原料,需通过实验室数据确认其合规性,防止因原料带入导致的成品不合格。

  违规后果:

  违规经营: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五十五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违规使用: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禁用的农药,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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