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的提醒告诫书
为深入推进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商业营销、广告违法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据《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禁虚假商业营销,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严格恪守诚信经营准则,坚决杜绝各类虚假商业营销行为,全面规范线上线下营销全流程管理。
二、严禁广告违法行为。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广告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切实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三、严禁虚假标签标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严格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管理,确保标签标识真实、完整、合规,坚决杜绝各类虚假标注、误导性标注行为。
四、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从严落实管理义务。直播电商经营者要严格核验入网食品经营主体资质,建立完善经营档案。
五、严守网络销售规定,切实诚信自律经营。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直播电商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证亮证合规经营,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对虚假商业营销、广告违法、虚假标签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望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播电商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共同守护公众饮食安全,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2.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秩序,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虚假宣传行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会上强调: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严格对标国家、省、市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网络食品监管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主动做好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监管执法的业务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细各项整治任务。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执法震慑。专项整治关键在“严”、核心在“治”。全市系统要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敢于动真碰硬、从严监管执法,坚决杜绝宽松软、走过场,切实以严执法倒逼真合规、以强整治净化大环境。严格落实“查处一批、整治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工作要求,及时梳理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作用,形成强大执法震慑。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化源头治理。专项整治不能“一阵风”,既要集中攻坚、治标治乱,更要久久为功、固本培元,实现短期整治清零、长期常态规范。一方面,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做好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引导。通过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健康养生意识,提高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辨识能力。同时要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于网络销售食品的投诉举报快速核查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构建政府监管、平台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3.宿迁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整治推进会暨保健食品护老和婴辅食品“守护成长”行动部署会
宿迁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推进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守护“一老一小”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会议明确,下一步全市保健食品护老提升行动将强化保健食品全链条监管,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开展生产;销售单位经营资质是否有效,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进货查验记录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要重点围绕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等品种,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以母婴店、超市为重点场所,重点查处标签标识违法违规、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虚假夸大宣传、用其他食品冒充婴幼儿辅助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个专项行动的特殊重要性,在前一阶段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在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例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上下协同、内外协调、统筹推进,加强内部食品、网监、广告、执法稽查等条线配合,主动对接公安等部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重拳出击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老年人和婴幼儿家长的辨明真伪的能力,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食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娄底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整治线上虚假宣传乱象,梳理发布一批网络食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广大经营主体诚信合规经营。
本期案例主要涉及部分普通食品违规宣称疾病预防、疾病治疗及减肥功效,具体案例有: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食品违法广告案;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南某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涟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养生馆虚假宣传案。案件的查处有效震慑了混淆功能边界、网络食品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
2026年06月23日,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
适用范围:境内食品、食品添加剂委托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进行委托生产。
食品委托生产三个构成要素:要素一“按照委托方的要求”:(1)产品技术要求,明确产品名称、执行标准、配方、生产工艺、包装与标签标识等;(2)原辅料供应要求,约定原辅料由谁提供、原辅料质量及验收要求;(3)发货交付要求,明确成品交付方式。要素二“从事食品的全部或者部分环节的生产活动”,指受托方承担的全部生产工序或部分环节(如分装、杀菌等)的生产活动。要素三“交付所生产食品”,指受托方按发货交付要求,包括交付方式和交付对象,将所生产食品按照约定方式交付给委托方或其指定对象,如发到指定仓库,由指定对象自提,或者根据订单发到终端客户等。
属于委托生产的情形:食品经营者定制食品、商超自有品牌、多重委托生产、集团企业母公司或子公司接受集团外委托等。
不属于委托生产的情形:仅使用联名标识且不对产品配方、质量安全要素、交付销售范围做具体约定的、专供原辅料或半成品不对外销售、仅外包辐照灭菌、单纯商标授权不参与生产管控等。
禁止借商标授权、特许经营合同减轻或者免除自身依法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
标签强制要求:在紧邻位置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在名称前冠以“委托方、受托方”或者“委托单位、受托单位”等字样,不得用“监制、推广、经销”等代替“委托方、受托方”或者“委托单位、受托单位”等字样。
不合格产品召回责任: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委托方牵头召回。
《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委托双方应当在委托生产合同订立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各自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委托生产报告(参考样式)详见问答。报告内容有变化、合同终止或者委托双方证照被撤销、吊销的,应当自变化发生、合同终止或者证照被撤销、吊销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各自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上海浦东加强网络餐饮全链条协同治理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与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签署《网络餐饮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备忘录》,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整治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这标志着双方在网络餐饮领域全链条协同治理方面迈入制度化、常态化新阶段。
本次签署的备忘录围绕线索互通、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协查调取以及重大案件联合研判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双方协作职责,统一办案证据标准与处置规范,从制度层面优化跨部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
依托备忘录落地实施,双方将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协作机制:畅通线索快速移送通道,实现监管排查线索与公安侦办线索的双向流转;落实重大案件联合攻坚制度,重点针对网络餐饮经营者伪造许可证、销售假劣肉制品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开展联合打击。
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营养指导员服务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要“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等”,并将“每万人拥有1名营养指导员”作为健康中国行动2030年的主要政府工作指标。随着全民营养健康素养提升、合理膳食行动深入实施,营养指导员已成为基层健康服务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贴近群众开展营养健康服务,结合前期各地工作实践,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营养指导员服务技术指南(试行)》,对营养指导员的岗位工作技术能力、不同场景下的营养指导工作要点等提出技术指引。
营养指导要点包括社区营养健康服务、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营养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机构营养健康服务、餐饮与食品健康服务指导、体重管理营养健康服务。通过全方位、场景化的营养指导,满足不同人群的营养健康需求。
指南对营养指导员工作过程中的服务行为准则、专业能力提升、行业伦理准则、数据安全管理等提出要求,以促进营养指导员行业的规范发展。
第一食品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
为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危机预防意识、组织协调及舆情管理能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11月18日,第一食品联合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第一食品安全管理部、商品管理部、电商、各门店相关工作人员及下属投资控股企业管理人员等共计40余人参加此次演练培训。
2024-11-20 03:30:03
携手中国食品报,共筑食品安全新防线
7月17日下午,CTI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在重庆公司会议室举行与中国食品报《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以下简称项目办)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负责人、中食大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姜睿、“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市场部总经理娜扎、CTI华测检测食品产品线华中大区总经理熊梅、全国技术支持总经理武风娟、食品产品线重庆区区域经理张腾辉等领导出席,双方就“关注食品安全,助力食业安全”展开深入合作,启动《放心好食品名录》产品检测标准制定等系列工作方面达成了共识。
2024-07-29 07:34:01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内容包含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食品or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如何选购?获批情况等。
2021-12-15 17: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