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食品通过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方式迅速“走红”,成为备受消费者追捧的“网红食品”,丰富了人民群众的食品选择与消费体验,但也带来了一些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为此,广西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工作方案,从2026年6月开始,在全区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围绕清理一批“网红食品”黑窝点黑作坊、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等“九个一批”成果目标,主要整治虚假宣传、“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经营资质缺失、委托生产不规范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
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线上线下核查,强化部门协同,运用信用监管、AI监管、网格监管、协会自律等措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惩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注重依托广西桂字号区域品牌建设成果,赋能相关“网红食品”高质量发展。
2.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清网行动”四维发力整治“网红食品”及网络销售乱象
为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秩序,落实第三方网络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严查“网红食品”突出问题、网络食品及中医养生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行为,近期,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清网行动”,从组织部署、学习培训、排查整治、跟踪提升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结合辖区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网络食品及中医养生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清网行动的通知》等4份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重点、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行动有据可依、责任到人。
坚持线上线下协同排查,逐一核查省局“清网行动”下发的12家重点名单;各市场监管所对日常掌握的网络食品销售平台及入网经营者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动态台账;对线下实体门店同步检查,核验证照一致性、储存条件及操作卫生。
对线上监测发现的“网红食品”涉嫌违法线索,虚假宣传信息,督促平台删除违规食品信息,并关停入网店铺。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条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协助企业制定可行整改方案。网格员持续跟踪平台食品安全制度建设,重点指导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等,推动平台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形成闭环管理。
3.全链条整治!钦州市启动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规范网络食品市场秩序,近日,钦州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启动“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生产流通全链条覆盖,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秉承精准锁定重点品类,全域覆盖不留盲区、聚焦五大突出问题,靶向施治精准发力、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全链条闭环监管的原则,覆盖全国重点“网红食品”品类,涵盖饮料、方便食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糖果制品等七大类别,同时,立足广西特色食品产业,将螺蛳粉、桔(橘)、咸鸭蛋、百香果、六堡茶、脆柿、八角、桂皮、纯水牛乳(奶)、调制水牛乳(奶)、鱼油凝胶糖果、荔枝、桂圆、芒果等十余种热销品种纳入整治范围。
1.山东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暨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推进会在威海市召开
2026年6月26日,山东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暨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工作推进会在威海市召开。
会议指出,2026年以来,全省食品流通条线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强化监管,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肉类追溯、网络食品监管、农批市场管控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下半年,各地要聚焦重点领域,抓实网络食品、畜禽产品追溯、农批市场、连锁企业、农村食品、液态食品运输监管等重点工作。会议强调,要转变工作理念,压实各方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加力推动AI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坚决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局工作部署,以更大力度抓好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社区团购规范提升等工作,切实守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安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安阳市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
为全面推进安阳市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建设,加快监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研判、线上巡查、隐患处置效能,6月25日,安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
会议明确,推进“互联网+AI监管”一是要明确目标,稳步推进。聚焦重点领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推进台账,统筹安排视频信息接入工作。二是要统筹协调,加强引导。贯通协同,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动员,积极争取安装运营优惠政策,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接入,做好舆情处置。三是要交流互鉴,提质增效。将“互联网+AI监管”融入日常工作,及时总结创新举措、做法成效,不断优化监管措施。
1.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广东肉制品集中整治专项“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
为保障人民群众肉类产品消费安全,扎实推进广东省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回应社会关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广东肉制品集中整治专项“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在广州市番禺区祈福新邨社区顺利开展。
本次活动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的一项举措,以“点”聚焦民生关注,以“检”筑牢安全防线,既是一次靶向监管的技术实践,也是一次贴近百姓的服务延伸。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点选送检结合,进一步畅通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路径,增强了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化“你点我检”长效机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风险,强化检管结合、闭环处置,切实将食品安全监管转化为守护民生、温暖民心的具体行动。
2.朔州市多部门联动开展肉制品整治凌晨“断链”行动
2026年6月25日凌晨五点,山西省朔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朔州市公安局、朔州市农业农村局、朔州市草牧业发展中心、朔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肉制品整治“断链”行动。
针对肉制品批发市场凌晨集中交易的特点,此次专项行动采取“黎明巡查+点穴抽检”的模式开展突击检查。执法人员以猪、牛、羊肉及肉制品为检查重点,重点核查进场肉品是否依规随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凭证及检疫印章是否齐全规范,细致比对购销票据、肉品实物、数量信息是否一致,全程严把肉品溯源关口,严厉查处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腐败变质等问题肉类,确保肉品货源清晰、去向可追、全程可溯。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保持对假劣肉制品的高压打击态势,聚焦早市、夜市、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错时执法。
3.守护舌尖“肉”安全!天涯区多部门联合亮剑筑牢民生食品安全防线
为严厉打击售卖假劣肉制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全面排查整治肉制品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6月25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涯分局联合区纪委、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查支队,对河西路冻品商行集中路段开展假劣肉制品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通过多部门联动执法、精准施策、从严整治,全力守护群众餐桌安全,筑牢民生食品安全防线。
靶向突击检查,严查肉制品突出隐患。针对河西路第一市场周边冻品商户集中、肉制品流通量大、经营业态密集的特点,本次专项行动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重点冻品经营点位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整治。紧盯肉制品安全关键环节,严把食品“准入关”“储存关”“销售关”,重点核查商户进货台账、索证索票、进口肉制品入关单据、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全面核验肉制品来源合法性、渠道规范性、储存安全性。
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销售过期变质肉制品,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从源头堵住风险漏洞,坚决守住肉制品食品安全底线。
坚持常态长效治理,稳固食品安全民生底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常态长效的监管思路,持续加大肉制品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排查、集中整治和整改“回头看”,精准整治行业乱象,不断规范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辖区肉制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4.河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一起查外卖”暨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夜查行动
为严厉整治餐饮行业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健康,近日,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一起查外卖”暨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夜查行动,对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开展突击执法检查,本次检查聚焦熟食、火锅、特色肉食等重点经营品类。
执法人员严格对照食品安全监管标准,逐项核验商户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经营资质,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同时排查后厨环境卫生、食品原料储存、加工操作等关键环节,针对性开展牛羊肉食源性抽样检测,筛查肉类食材安全隐患,并细致核查肉制品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严厉杜绝食材过期、标签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文书,责令涉事商户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后续将跟踪复查,紧盯整改落实情况,严防问题反弹复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现行商标法于1983年施行,对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新修订的商标法共9章87条,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明确商标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商标注册,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强化商标管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在规范商标注册方面,新修订的商标法增设“商标注册的条件”专章,将原来分散在各章的商标注册条件集中规定并予以完善。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明确同中国共产党的名称、党旗、党徽、勋章或者重要理论成就、历史事件相关的标志性要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新修订的商标法明确,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或者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
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不得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怠于行使商标管理职责,对消费者造成损害;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准许其组织成员使用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人无正当理由不许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使用证明商标;不得违反本法、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不良影响。
2.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合规经营提醒告诫书》
2026年6月25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秩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一、严格依法持证经营,严禁无证运输上路。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承运人必须于6月30日前获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和运输容器证明。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委托、接收无证承运。发货方、收货方应当建立并严格实施出库交付查验、卸载入库查验制度,将相关查验要求纳入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履行查验核验主体责任。
三、严格运输联单管理,确保全过程可追溯。重点液态食品的交付、装卸、运输全过程实施运输联单管理,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应当严格落实运输联单制度,如实填写、传递、留存运输联单,确保液态食品运输全程可追溯。
3.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对《山西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对《山西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6年7月25日前提出意见。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意见稿共七章九十二条,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一般规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用农产品、集中用餐、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第一食品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
为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危机预防意识、组织协调及舆情管理能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11月18日,第一食品联合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第一食品安全管理部、商品管理部、电商、各门店相关工作人员及下属投资控股企业管理人员等共计40余人参加此次演练培训。
2024-11-20 03:30:03
携手中国食品报,共筑食品安全新防线
7月17日下午,CTI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在重庆公司会议室举行与中国食品报《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以下简称项目办)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负责人、中食大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姜睿、“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市场部总经理娜扎、CTI华测检测食品产品线华中大区总经理熊梅、全国技术支持总经理武风娟、食品产品线重庆区区域经理张腾辉等领导出席,双方就“关注食品安全,助力食业安全”展开深入合作,启动《放心好食品名录》产品检测标准制定等系列工作方面达成了共识。
2024-07-29 07:34:01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内容包含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食品or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如何选购?获批情况等。
2021-12-15 17: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