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2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2025/40,简称PPWR),全面取代实施了近30年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2026年8月12日起,PPWR将全面强制实施。新规明确要求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包装及包装产品的卖家,必须完成EPR注册、标签设计与合规声明。
距离2026年8月12日已进入倒计时。PPWR合规已不是“选择题”,而是关乎欧盟市场准入门槛。

PPWR采用"全覆盖"原则,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均受规制,法规所指包装包含三个层级:
1. 销售包装(初级包装):直接盛装产品的包装,如瓶、罐、管、盒等;
2. 组合包装(次级包装):用于组合多个销售单元的包装,如外盒、塑封膜、展示盒等;
3. 运输包装(三级包装):用于运输保护的包装,如纸箱、缓冲材料、托盘等。
化妆品企业特别提醒:很多化妆品企业以为只要管好直接接触产品的“内包装”(如软管、瓶罐、真空瓶)就够了,但PPWR的“包装”定义远不止于此——产品外纸盒、塑封薄膜、吊牌、防震气泡膜、快递箱等,全部属于“包装”范畴。
1. 物质管控:重金属+PFAS(2026年8月12日生效)
· 重金属限制:包装中铅、镉、汞、六价铬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 mg/kg
· PFAS管控(针对食品接触包装):单个PFAS物质(非聚合物)≤25 ppb,所有单体PFAS(非聚合物)≤250 ppb,总氟≤50 ppm
化妆品包装虽不属于食品接触包装,但需关注重金属限值要求。若包装材料含有PFAS涂层(如某些防油纸、功能性涂层),建议提前排查。
2. 包装可回收性
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具备可回收性。分阶段目标如下:

3. 塑料包装回收含量要求(2030年起强制执行)
PPWR对塑料包装的消费后回收材料(PCR)含量设定了明确的量化目标:

4. 包装最小化:杜绝“过度包装”(2030年起强制执行)
· 包装的重量和体积必须减少到实现功能所需的最低限度
· 组合包装、运输包装、电商包装的空隙率不得超过50%
· 杜绝“虚假底部”“多余层数”等无效设计
5. 标签与EPR注册
·标签要求:
2028年8月12日起:所有包装需采用欧盟统一的材料识别标签,需包含其材料成分、回收分类象形图、 可回收性信息。可重复使用包装需附加二维码等数字标识。
·EPR注册:
2026年8月12日起,所有输欧包装必须在每个销售国完成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注册,必须在每一个首次投放包装产品的成员国分别完成注册,获取该国唯一的EPR注册号。非欧盟企业必须指定欧盟授权代表,负责履行EPR申报与缴费义务。
EPR注册是按“国家”不是按“产品”算的——您的包装产品在多少个欧盟国家销售,就需要在多少个国家完成注册。
6. 技术文件和符合性声明DoC(2026年8月12日生效)
制造商应按照Annex VII的要求建立技术文件,并签发符合性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DoC),在欧盟销售的每种包装类型须附有正式的欧盟符合性声明(DoC),并在一次性包装投放市场后保存5年(可重复使用包装投放市场后保存10年)。
· 先建立包装技术文件框架,为后续阶段补充做准备
· 技术文件包括包装总体描述、设计图纸、规格书、检测报告、符合性声明等
· 后续随可回收性、减量化、标签等要求分阶段补充完善

1、立即行动(2026年8月12日)
(1)物质排查:检测包装材料中重金属四项含量,排查PFAS使用情况,识别高风险材料(防油防水涂层、油墨、胶水等)
(2)EPR注册:在目标销售国完成EPR注册,指定欧盟授权代表
(3)准备DoC:为产品包装编制欧盟符合性声明及技术文档
(4)可回收性评估:评估现有包装的可回收性,收集供应商包装规格书和相关数据文件
2、中期规划(2027—2030 年分阶段推进)
(1)包装最小化设计:重新审视包装结构,减少空隙率和冗余材料
(2)塑料包装回收材料供应链:建立PCR材料的稳定供应渠道和认证体系
(3)标签升级:准备统一材料识别标签和二维码数字标识方案
(4)可回收性等级达标:包装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可回收性能等级(回收率≥70%)
3、长期布局(2030年及以后)
(1)可回收性等级提升:2038年1月1日起,仅A级和B级可回收包装(回收率≥80%)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2)可重复使用模式:探索可填充、可重复使用的包装解决方案
相关服务直达:欧盟包装法规(PPWR)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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