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关于《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26〕66号)
国务院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报送〈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送审稿)作出批复,原则同意《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扩大服务消费,升级商品消费,丰富业态场景,提升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环境,健全制度政策,完善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扩大消费作为本地区“十五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因地制宜探索扩大消费有效途径,结合实际落实好《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强化协同保障。《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中指出,到2030年,消费市场总体规模持续扩大,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全社会商品和服务消费较快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0万亿元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规划》包括3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扩大消费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围绕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惠民、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培育打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着力提升消费能力、大力优化消费环境、加力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等6个方面,部署了“十五五”时期扩大消费的28条重点任务举措。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抓好规划落实、加强消费统计、做好监测评估等保障措施。同时,围绕银发经济、育儿产品和服务、文化和旅游消费、健康消费、汽车消费等方面设置了9个专栏,提出了相关领域的具体落实举措。
2.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答记者问
近日,以国函形式印发的《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消费领域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为何印发《规划》?《规划》有哪些重点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规划》出台的背景、特点、目标设定上的考虑、部署的重点任务等进行了回答。《规划》突出为民惠民、突出统筹推进、突出创新引领,聚焦养老、托育、文旅、健康等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注重处理好短期与长期、供给与需求、政府与市场、消费政策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等关系,结合当前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涌现的趋势,作出促进服务消费、发展数字消费、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培育体验式消费等制度安排的特点。消费领域发展的目标包括消费市场总体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更加优化、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消费供给更加优化、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等。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实施,统一审批标准和工作程序,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8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是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www.samr.gov.cn);二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zjgglc 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三是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认证机构资质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抽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8月7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是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www.samr.gov.cn);二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houchachu 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抽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三是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抽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5.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5号(关于进口巴基斯坦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与研究部(以下称巴方)关于巴基斯坦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我国即日起正式允许符合特定检疫要求的巴基斯坦玉米进口,但明确规定产自巴基斯坦境内,输往中国仅用于加工用的玉米籽实,不作种植用途。在准入管理上,巴方需对输华玉米的生产、加工及运输、产品质量等实施监管;在检疫方面,货物不得携带大麦条纹花叶病毒、玉米矮花叶病毒、谷斑皮蠹、鳞球茎茎线虫、甘蔗白条病菌等16种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也不得带有土壤、植物残体、杂草种子和其他外来杂质;出口前,巴方需对输华玉米进行检疫并出具附有特别声明的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和植物检疫证书;包装运输也需符合密闭、洁净及标识要求。货物进境时,中方将核查证书与企业资质,并实施检验检疫,对无有效证书、来自未注册企业、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或违规转基因成分等不合格情况,将作退回或销毁处理,严重违规的中方还将暂停相关企业输华资质。
6.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6号(关于供港澳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供港澳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供港澳水果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促进贸易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供港澳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公告。该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该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供港澳新鲜水果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海关对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包装厂须履行主体责任,建立水果来源果园名录并如实记录进货信息,确保来源可追溯;包装箱上应标明种类、产地、果园及包装厂信息;装运时需加施封识,并按港澳要求提供出货清单。产品质量须符合港澳检验检疫要求,如发生安全问题须立即报告海关。出境检验检疫方面,若被港澳主管部门通报,海关将组织调查并视情况加严监管。信息通报上,海关将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协作,对不合格或被通报情况及时向包装厂反馈并向地方政府通报。
7.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8号(关于进口非洲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该公告明确,经风险评估,我国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非洲建交国家野生水产品进口,旨在规范进口管理并保障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进口产品范围限定为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动物类、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生产企业须经出口国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由出口国官方向中方推荐注册后方可对华出口。产品须合法捕捞,原料及产品不得存在严重影响安全的水生动物疫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水域污染情况,不得使用中国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且须符合中国安全卫生、可追溯、包装标签等要求。出口国官方需对每批货物出具符合中方标准的卫生证书,并提前备案证书样本与印章。进口时,中国海关依法实施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将被销毁、退运,严重或多次违规的中方可采取加强检验或暂停进口等措施。此外,肯尼亚、坦桑尼亚等七国具体要求按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相应公告执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40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硕腾公司美国林肯生产厂等3家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灭活疫苗(SVR-289株)等3种兽药产品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上述3种兽药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2026年7月13日起执行。
批准鸡传染性喉气管炎活疫苗(Serva株)等3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2026年7月13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上述3种兽药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替米考星溶液在我国变更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除变更注册事项外,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其他内容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15号同品种执行。
9.咖啡豆总绿原酸等4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咖啡豆总绿原酸等4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咖啡豆总绿原酸等4种新食品原料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26年8月12日反馈至xspyl cfsa.net.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新食品原料意见反馈”,逾期将不予处理。
1.深化食安专项整治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7月14日,益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调度暨食品超市“两个责任”落实培训视频会议,对网络餐饮、肉类产品打假治劣两项专项整治及食品商超规范化监管工作再部署、再压实、再推进。会议明确三项重点攻坚任务:一是线上线下同步整治幽灵外卖,压紧压实网络平台审核管控、违规商户清退责任;二是实施肉类全链条闭环监管,对仓储冷库开展全覆盖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品违法行为;三是规范食品商超经营管理,开展穿透式监督检查,从严查处销售过期、“三无”食品以及违规使用生鲜灯等违法行为。。
2.重拳整治假劣肉守护群众盘中安||西固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风险防控约谈培训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肉及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区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风险防控约谈培训会。会议要求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核对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出库单据及相关资质文件,确保肉类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要规范加工经营行为,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严禁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要加强储存运输管理,需冷藏冷冻保存的肉制品必须在规定温度条件下规范储存和陈列,定期检查产品状态,严防变质风险;要落实自查自纠制度,对照《自律10条》开展全方位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时整改销号。
3.集中整治!山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行动(一)
为持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全省系统开展烧烤经营者食品安全大排查,潍坊、泰安、临沂、枣庄等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固定门店、夜市摊点、美食街区、流动摊贩及网络订餐等烧烤经营业态的肉及肉制品、网络订餐、酒类产品,开展集中查处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4.秦皇岛市抚宁区局启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基调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纵深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线,7月4日起,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管局启动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全域“扫街”专项整治行动。紧盯网络餐饮线下门店核心靶向,重点整治“幽灵外卖”“无堂食外卖”违规经营、健康证明造假等突出问题,对经营资质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后厨环境卫生、餐食封签规范使用、加工操作流程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链条核验。每完成一条街巷排查,视情况就地组织商户召开现场警示会,集中通报共性问题隐患,面对面宣讲食品安全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要求及“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标准;同步建立问题台账,轻微问题当场督促立行立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处置,逐一明确整改时限与督办措施,确保问题闭环销号。
5.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酒行业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九批)
为规范遵义市白酒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本系统全市同步开展白酒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排查一批风险隐患、纠治一批白酒行业突出问题、查处一批侵权假冒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生产销售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依法整治白酒生产经营乱象。
6.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类食品会销违法行为突击检查专项行动
为集中攻坚保健类食品会销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中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7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保健类食品会销场所实施突击检查。聚焦保健会销高发风险点位,重点覆盖养生馆、保健馆、理疗馆、健康生活馆、营养品店、美容院等保健会销场所;共检查各类会销场所64处,排查发现12家经营主体涉嫌在会销过程中宣传功效、疾病预防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及时固定违法线索证据、开展后续核查处置;对7家未明码标价的经营主体予以现场指导整改。
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特食发〔2026〕33号)《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特食发〔2026〕67号)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省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线索。
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进行举报,也可将举报材料可邮寄至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或于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内前往上述部门进行现场举报。
2.智慧赋能聚合力精准监管护食安——阜阳市以“互联网+AI”模式筑牢网络餐饮安全防线
为切实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近日,阜阳市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印发《“皖北风味‘码’上见,AI慧眼守安康”倡议书》,在全市纵深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创新构建“部门联动、AI赋能、全域共治”的智慧监管新格局。
聚焦网络餐饮全链条,压实外卖平台与入网商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合规指导与监督检查。以“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动后厨公开,以“阳光操作”增强群众信任。依托省市“互联网+AI监管”平台,部署关键位点智能视频监控,通过AI抓拍、实时直播实现食材清洗、加工、洗消等全流程云端可视化监管,提升隐患发现、处置、整改闭环效率,推动监管从“被动巡查、事后处置”向“主动规范、事前防范”转变。探索社会共治,推行外卖骑手兼任监督员机制,对上报问题即查即改、闭环处置;推广“扫码看后厨”,便利消费者实时监督,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构建“部门联动、企业自治、社会协同”的食品安全治理新体系。
3.赣州市会昌县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暨“你点我查”活动
为着力破解网络餐饮后厨监管盲区,严厉整治“幽灵外卖”、后厨环境脏乱差、食材原料不合格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外卖食品安全顽疾,近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会昌县市场监管局,在会昌县新天地举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暨“你点我查”大型惠民食安主题活动,打造全民参与、多元共治的网络餐饮监管新模式。此次活动共抽检网络餐饮食品16批次、快检81批次(全部合格),检查网络餐饮商家14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32个,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下一步,会昌县局将对本次活动收集的民意线索逐项落地核查,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督促问题商户限期整改,并常态化开展网络餐饮“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暨“你点我查”活动,切实守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新城区市监局:深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筑牢舌尖安全防线
今年4月以来,新城区市场监管局紧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工作部署,聚焦网络餐饮行业关键风险点与重点监管环节,扎实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切实守护群众外卖食品安全。
高位统筹压实责任,召开3次专题部署会,组建区局两级领导小组,印发整治方案及“幽灵外卖”排查通知,健全督导机制,开展6次抽查、检查60余家商户,制发督办单7份、移送线索4条。双向摸排线上筛查+线下核查,建立1851户动态底册,对49家下线商户延伸溯源,聚焦网红热销店铺靶向排查。从严执法检查954家次,督促720家自查,整改隐患55个,下达责令改正22份,制定202批次抽检计划,立案21起,函告下架4家,严查“一址多证”。宣传培训骨干30人、线上120人,发放资料2500余份,开展普法56场。智慧监管推进“互联网+AI”,全区1209家餐饮单位完成升级,实现后厨可视、智能预警、全程督办,构建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新格局。
(一)下单前:核验资质信息,理性甄别风险
一是严查商家经营资质,选正规平台,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确保证照齐全、信息一致,拒接无证“黑店”,勿信私聊群售渠道。二是仔细甄别商品信息,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企业,拒购“三无”、过期、临期品;警惕“治病”“降压”等虚假宣传,普通食品不治病,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和批号。三是理性评估消费风险,慎购冷链生鲜、凉菜卤味等高风险食品,看真实评价,理性对待低价秒杀、网红爆款,避免冲动跟风。
(二)收货时:逐项细致查验,拒收异常食品
一是核查包装及食安封签,优先检查外包装完整性,查看是否存在破损、渗漏、污染等问题;网络外卖重点核查食安封签是否完好无损,发现封签破损、包装严重污染、餐品外露等情况,立即拒收并留存证据。二是核验食品品质状态。要对照页面公示信息核对食品标签内容,确认产品未过期、信息一致;要仔细检查食品感官状态,发现胀袋漏气、发霉变质、存在异味、混有异物等异常问题,第一时间拍照取证、拒收货品,坚决不食用问题食品。
(三)食用时:规范储存食用,防范滋生污染
一是做到尽快食用,网络食品签收后尽量及时食用,避免常温长时间放置,常温存放时长不宜超过2小时,高温天气需进一步缩短存放时间,有效防范细菌大量滋生引发食品安全问题。二是科学储存加热,需冷藏、冷冻储存的食品,签收后及时分类存入冰箱;剩余餐食、熟食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熟透;冷藏、低温食品若温度不达标,需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四)维权时:妥善留存凭证,依法理性维权
一是全面留存消费证据,妥善保存网购订单截图、支付凭证、沟通聊天记录、问题食品及包装实拍影像等资料,固定消费全过程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依法依规维权投诉,如购买到不合格食品或遭遇消费纠纷,可优先与商家、平台协商退换处置;若协商无果、商家拒不处置或遇到平台推诿扯皮等情况,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食品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
为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危机预防意识、组织协调及舆情管理能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11月18日,第一食品联合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第一食品安全管理部、商品管理部、电商、各门店相关工作人员及下属投资控股企业管理人员等共计40余人参加此次演练培训。
2024-11-20 03:30:03
携手中国食品报,共筑食品安全新防线
7月17日下午,CTI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在重庆公司会议室举行与中国食品报《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以下简称项目办)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负责人、中食大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姜睿、“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市场部总经理娜扎、CTI华测检测食品产品线华中大区总经理熊梅、全国技术支持总经理武风娟、食品产品线重庆区区域经理张腾辉等领导出席,双方就“关注食品安全,助力食业安全”展开深入合作,启动《放心好食品名录》产品检测标准制定等系列工作方面达成了共识。
2024-07-29 07:34:01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内容包含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食品or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如何选购?获批情况等。
2021-12-15 17: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