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食安办发布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创新案例(第一批)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积极推动全链条监管落地落实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有力度、有深度、有效度的创新做法。为分享交流经验、创新全链条监管实践,国务院食安办收集整理了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浙江省温州市构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全链条数字化监管体系;案例二:福建省福州市“三位一体”构筑食用植物油生产监管安全防线;案例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三双”体系;案例四:辽宁省大连市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案例五:江苏省常州市创新“随手拍”共治机制,激活新就业群体护航食品安全“新引擎”。
2.国务院食安办部署加强暑期、汛期食品安全工作
近日,国务院食安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食安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暑期、汛期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对食品原料、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加工制作、贮存管理等方面风险隐患的排查力度,严防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腐败变质和霉变生虫等状况;及时清理变质、污染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不得销售污秽不洁、包装破损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依法下架、召回、销毁;加强饮用水水质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积极防范化解相关风险。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过期食品、霉烂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触碰道德底线、性质恶劣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依法落实“处罚到人”;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引导受灾地区群众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和预警通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各项制度要求,积极稳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打击“缺斤短两”“恶意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4日。
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适应行业产业升级、工艺革新与产品迭代发展新形势,筑牢调味品质量安全防线,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研究起草了《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
《《征求意见稿》立足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调味品生产许可工作、推动调味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对酱油、食醋等多个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进行了整合,统一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等要求,并进行系统性优化完善,系统强化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同时,结合调味品行业实际,新增了香辛料调味品、坚果与籽类泥酱、调味糖浆、料酒、水产调味品、复合调味料、其他调味品等许可类别,进一步丰富了品种明细,实现对各类常见调味品类别全覆盖。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推进《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落地实施,持续强化调味品生产环节准入把关,引导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经营,推动调味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5.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6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聚焦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等重点民生领域,依法严查广告中违法宣称保健功能或者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广告引证内容虚假,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广告违法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026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广告违法案件20302件,罚没金额共计1.05亿元。现选取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徐州多赢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案例二、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义乌厚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案例三、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杭州掘木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案例四、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众欣百姓医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案例五、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监管局查处深圳市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案例六、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温州盈科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案例七、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案例八、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案例九、安徽省阜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正虎堂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案例十、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熊某某违法广告案。
6.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69批次样品,检出45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通过指定官网查询,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本次通报的45批次不合格产品涵盖线上平台、线下商超、餐饮门店等销售渠道,涉及酒类、餐饮食品、肉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酱腌菜、蜂产品、保健食品、特膳食品等多类食品,主要存在甜味剂、人工合成色素违规使用,霉菌、菌落总数等微生物超标,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污染物,极性组分,理化指标不达标,以及各类营养强化剂、营养成分含量与标签标示不符、酒精度不符合等问题。
7.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肉类协会联合地方肉类协会共同制定并发布肉制品行业自律公约
近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的2026年中国肉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肉类协会联合地方肉类协会共同制定并发布肉制品行业自律公约,中粮、新希望等150余家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响应,现场承诺。
自律公约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记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精准识别防控风险隐患。二是大力推广“互联网+AI监管”,鼓励积极对接监管部门信息化平台,提升监管质效。三是严格原料管理,确保肉类原料可控可溯,坚决抵制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过期、走私的肉类原料。四是严守生产规范,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管控,坚决杜绝肉制品源性成分造假等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五是合法合规添加,坚持食品添加剂非必要不添加,坚决杜绝肉制品生产“两超一非”。六是规范标签标识,确保产品标签标识完整、真实、准确,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七是提升人员素养,依法组织开展培训考核,提升肉制品生产经营合规能力。八是坚持诚信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8.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十四五”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
7月21日上午,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司长况旭先生,认可检测司副司长张磊柱先生,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锋先生,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章一文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问题。况旭先生介绍了“十四五”期间检验检测服务业改革发展情况。并展望“十五五”,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为契机,以提升行业公信力、强化技术支撑力、扩大国际影响力、增强品牌竞争力为目标,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做优做强,为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9.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公开征求乳糖-N-新四糖等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乳糖-N-新四糖、增补质量规格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发酵法)和3’-唾液酸乳糖钠盐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8月14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邮箱(zqyj 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10.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公开征求乳糖-N-新四糖等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乳糖-N-新四糖、增补质量规格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发酵法)和3’-唾液酸乳糖钠盐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8月14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邮箱(zqyj 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兽药残留专业委员会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要求,兽药残留专业委员会组织修订形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8月20日前填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办。
1.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一起查外卖”“夜市同查”联合检查行动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与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切实办好民生实事,7月17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一起查外卖”“夜市同查”联合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坚持省级统筹、市级落实、省市联动的工作机制,紧盯群众集中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靶向整治。在网络餐饮环节,重点检查入网经营主体资质、线上线下一致性、后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制作、平台信息公示等内容,依法排查整治“幽灵外卖”、经营地址虚设、无实体经营场所、“一证多店”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夜市经营环节,聚焦烧烤、火锅、特色小吃等夜市重点业态,以肉及肉制品为重点品种,从严核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贮存管理等关键环节,严厉查处采购、加工、销售假劣肉制品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夜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陕西七部门联合部署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
7月21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在西安召开视频会议,落实全国会议精神,部署全省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育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杨晓军主持会议,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本领域整治工作进行安排。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作为践行“四个最严”要求的政治任务、落实国家部署的攻坚硬仗、回应群众期盼的迫切需要、赋能产业升级的有力抓手,聚焦禁限用农药兽药非法生产、经营、网售、使用全链条各环节,打源头、端窝点、查大案,坚决斩断违法利益链条,确保综合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3.广西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
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南宁召开全区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民政部联合部署的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要求,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共同保障老年群体消费安全。
会议强调,本次专项行动要聚焦严把保健食品生产源头准入关口,重拳整治直播带货、私域社群、健康会销、旅游捆绑销售等领域的欺诈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违规宣称治疗功效等违法行为。要落实广告全流程监管与失信联合惩戒,畅通12315维权渠道,加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产业扶持培育,培育适老化“桂字号”保健食品。要健全维权共治体系,联合民政部门建立健全社区涉老纠纷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畅通多元投诉举报渠道,切实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维权能力。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导,齐心协力守护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合法消费权益。
4.柳州三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
为着力解决老年群体在保健食品消费中遇到的虚假宣传套路复杂、维权渠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线上线下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依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协同合作,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其中,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整治,通过受理核查消费者投诉举报,常态化开展网络监测、广告专项监测,针对性开展专项风险抽检,线上线下全覆盖排查直播、私域、会议、旅游、义诊等涉老欺诈营销场景,严查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标签违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工信部门抓好产业提质升级,民政部门强化老年权益防护。
三部门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本次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增强全市广大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赴娄底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7月15日至16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延华率检查组赴娄底市,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随机抽查了娄星区湘中果品蔬菜批发大市场,检查农批市场入场查验、快速检测、入场销售者进货查验等风险管控落实措施;在冷水江市华南酒业、君典酒业,检查核验酒类产品进销记录、标签标识等信息;在张佬倌盖码饭餐厅、柏林公馆北招餐馆,核查网络餐饮门店资质、后厨环境卫生、平台线上信息公示等方面情况;在湖南瑶妹食品有限公司,查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及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对检查排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督促整改。检查组在娄底市局调研了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平台运行情况。
6.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零点行动”
7月15日凌晨,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来到马王堆海鲜水产批发市场、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和水渡河农产品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零点行动”。
全面检视,压实责任。锁定市场开办方、入场销售者两大关键主体,全面检查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落实、经营户进货查验与销售记录等情况,着重检查无合格证产品自检、重点品种“车车检”落实情况。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
聚焦重点,监检结合。将监管执法与抽检检测深度融合、协同联动,针对18个重点整治品种和10个重点关注品种,既督促履行法定义务,又实施技术手段验证。同时,发挥快检快筛作用,提升检测靶向性,现场快检37批次、108项次(检出阳性1项次),监督抽检28批次。督促市场方、销售者对阳性产品采取停止销售、现场销毁等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多重联动,产销衔接。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动,农业农村部门协助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农批市场配合开展检查检测。加强本地食用农产品快检抽检,发现问题立即由农业农村部门赴基地开展监督检查,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无缝衔接。
7.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水产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近期,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水产品小作坊、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食品冻库等重点经营场所。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监管。执法人员对各类水产品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溯源凭证落实情况,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把关制度,确保水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可控。同时,针对现场排查发现的无合法溯源凭证、感官性状异常、低价售卖死鱼等风险隐患产品,第一时间依法抽样送检,依托专业检测技术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各类水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势。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依法采取下架封存、暂停销售等管控措施;对存在管理漏洞的经营主体现场督促立行立改;对涉嫌违法的坚决立案查处,从严从快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8.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纵深推进肉制品专项整治
压实市县两级监管责任,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打通养殖、加工、流通、餐饮全环节监管链路,完善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机制;动态摸排经营主体,建立主体台账、检查台账、问题台账、抽检不合格台账、案件台账,实行“一户一档”精细化管理。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909家次,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128条,关停违规线上店铺45家;完成监督抽检监测286批次,检出不合格(问题)样品20批次;完成23家泡(涨)发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发现问题530个;出台《肉制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广汉市肉制品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试行)》,指导生产经营者规范自查、防控风险。
坚持“铁腕”治乱,持续打击非法泡(涨)发、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今年截至6月底,立案43起、罚没42.11万元,查扣问题肉品4376.35公斤,移送公安机关6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违纪线索2条。下一步,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将紧盯问题开展“回头看”检查,加密重点场所靶向抽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常态化暗访,严防隐患问题反弹。
1.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友好分局全力推进溪水景区餐饮“互联网+AI”监管全覆盖
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破解餐饮后厨监管盲区、线下巡查频次不足、远程监管滞后等痛点难点问题,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友好分局立足辖区餐饮行业监管实际,以“互联网+AI”视频监控(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为重要抓手,推进高清监控摄像头安装、监管平台联网接入工作,构建“远程可视、实时预警、全程留痕、闭环处置”的智慧监管新模式,以科技赋能市场监管效能升级,全方位守护辖区群众及游客饮食安全。
2.佛山市南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AI+共治守护食品安全
为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线,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精细化、社会化水平。近期,南海市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思路,打出“智慧科技监管+外卖骑手共治”组合拳,以数字赋能提质增效,以群防群治补齐短板,全方位守护群众饮食安全。里水市场监管所组织召开餐饮“互联网+AI智慧监管”工作推进会,面向辖区80余家大中型餐饮单位部署数字化监管工作,同步开展实操培训与技术答疑,指导各餐饮单位熟练掌握平台操作、自查整改流程,引导企业主动适配数字化监管模式,全面铺开“互联网+AI智慧监管”模式。
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视频调度会
7月16日下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视频调度会。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常态化开展平台全覆盖检查,合规指导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平台审核失职、商户违法经营行为坚持“一案双查”,健全“线上断网、线下断链”协同机制;深化行刑衔接与行纪贯通,对监管缺位、选择性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追责问责;加强舆情应对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广西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区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
近日,广西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区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会议总结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成效,深入查摆当前的工作短板,细化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6个设区市围绕推动整治行动走深走实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聚焦普通食品虚假保健宣传、保健食品夸大疗效等重点违法行为,深挖大案典型案例,常态化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强大震慑效应。要形成执法合力,畅通公安、网信、市场监管多部门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渠道,优化跨区域线索协查流程,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双重震慑。要优化分众化宣传引导,依托融媒体、社区、乡村宣传点位投放消费警示,常态化组织平台、直播机构、网店商户开展合规培训,畅通媒体、行业协会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抵制网络食品虚假宣传的良好氛围。
5.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专班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7月14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专班会议。
会议要求下半年整治工作要在上半年“规范”的基础上全面“提升”。要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背水一战超常奋进后八个月的十九条措施》提出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二季度重点攻坚、三季度更大突破、四季度系统提升”工作要求,通过落实联合检查常态化、四不两直常态化、行风暗访常态化“三个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市县两级联动、领导带头下沉、科(股)室和整治工作专班全员参与的常态化督查检查机制。通过直奔基层一线、直插经营现场,全面排查入网餐饮单位及第三方平台各类安全隐患,精准发现隐性问题、存量问题、顽固问题,闭环整改,彻底消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和商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幽灵外卖”“无证上线”“后厨脏乱差”等突出乱象,持续净化网络餐饮经营环境,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一)什么是食品用洗涤剂
食品用洗涤剂是指用于洗涤食品、餐具、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得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得洗涤剂。
(二)食品用洗涤剂怎么分类
1、按食品安全角度分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 14930.1-2022)》分为A类和B类产品。A类:用于直接清洗食品的洗涤剂;B类:用于清洗餐具、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洗涤剂;A类和B类产品的主要区别在于洗涤剂所用的原料(包括表面活性剂、防腐剂、香精等)不同;A类成分要求更严格。
2、按产品具体使用场景分
依据《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三)食品用洗涤剂产品部分》,分为餐饮用洗涤剂和食品工业用洗涤剂两大类
(三)产品执行什么标准
所有洗涤剂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 14930.1-2022)要求,该标准对食品用洗涤剂的原料要求,总砷、重金属、甲醇、甲醛、1,4-二噁烷等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以及产品标识信息等进行了规定。除GB 14930.1-2022外,不同产品应同时符合对应产品标准和要求,如《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T 9985-2022)、《果蔬清洗剂》(GB/T 24691-2022)、《餐具洗涤盐》(QB/T 5778-2024)等。
(四)选购:牢记三看两不买
三看:一看生产许可证标识,应标注QS标识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二看产品类别标识,产品标签上是否明确标注“A类”或“B类”;三看产品名称和执行标准,标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 14930.1-2022)和对应产品标准。
两不买:一不买无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的产品;两不买工业洗涤剂用作食品用洗涤剂。
第一食品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
为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危机预防意识、组织协调及舆情管理能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11月18日,第一食品联合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第一食品安全管理部、商品管理部、电商、各门店相关工作人员及下属投资控股企业管理人员等共计40余人参加此次演练培训。
2024-11-20 03:30:03
携手中国食品报,共筑食品安全新防线
7月17日下午,CTI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在重庆公司会议室举行与中国食品报《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以下简称项目办)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负责人、中食大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姜睿、“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市场部总经理娜扎、CTI华测检测食品产品线华中大区总经理熊梅、全国技术支持总经理武风娟、食品产品线重庆区区域经理张腾辉等领导出席,双方就“关注食品安全,助力食业安全”展开深入合作,启动《放心好食品名录》产品检测标准制定等系列工作方面达成了共识。
2024-07-29 07:34:01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内容包含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食品or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如何选购?获批情况等。
2021-12-15 17: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