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7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采纳了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POPs法规)附录I中增加长链全氟羧酸(C9-C21 PFCA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修订草案。
在此前的公众咨询阶段,欧盟委员会同步评估了三项物质:
1. 长链全氟羧酸 (C9-C21 PFCAs) 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2. 中链氯化石蜡 (MCCPs)
3. 毒死蜱 (Chlorpyrifos)
当前进展:
毒死蜱: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9月10日正式修订(限值为0.01ppm)。
LC-PFCAs:本次已正式采纳修订草案。
中链氯化石蜡 (MCCPs):目前尚无进一步进展。
下一步行动: 欧盟将发布修订法规,将LC-PFCAs纳入管控名单。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正式法规的发布日期,并提前调整供应链与合规策略。
管控物质
物质信息:长链全氟羧酸(C9-C21PFCA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Long chain perfluorocarboxylic acids (C9-C21 PFCAs), their salts and related compounds)
物质定义:“长链全氟羧酸(C9-C21 PFCAs)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是指:
(i) 分子式为CnF2n+1COOH的直链和支链全氟羧酸,其中8 ≤ n ≤ 20(C9-C21 PFCAs);
(ii) 其盐类;
(iii) C9-C21PFCAs相关物质,即任何有可能降解或转化为C9-C21PFCAs的物质,包括任何含有全氟烷基部分CnF2n+1(其中8 ≤ n ≤ 20)作为结构要素之一的物质。
不属于C9-C21PFCAs相关物质:CnF2n+1X,其中X = F、Cl或Br;以及POPs法规中“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条目所涵盖的PFOA相关物质。
特定豁免与浓度限值详情(允许的最大值)
1. 就本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b)点适用于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存在的C9-C21PFCAs及其盐类的浓度总和≤0.025 mg/kg(0.0000025%(重量比))的情况。
2. 就本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b)点适用于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存在的C9-C21PFCAs相关物质的浓度总和≤0.26 mg/kg(0.000026%(重量比))的情况。
3. 作为对第1点和第2点的豁免,就本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b)点适用于C9-C21 PFCA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浓度总和≤10 mg/kg(0.001%(重量比))的情况,即当其存在于拟用作(EC) No 1907/2006号法规第3条第15(c)点含义范围内的运输分离中间体、且满足该法规第18条第4款第一分段(a)至(f)点所规定的严格受控条件、用于生产全氟碳链等于或短于6个原子的含氟化学品的物质中时。
4. 作为对第1点的豁免,就本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b)点适用于:
在含有全氟烷氧基基团的氟塑料和氟弹性体中存在的C9-C14PFCAs浓度总和≤0.1 mg/kg(0.00001%(重量比))的情况,直至2030年12月16日;
在含有全氟烷氧基基团的氟塑料和氟弹性体中存在的C15-C21PFCAs浓度总和≤15 mg/kg(0.0015%(重量比))的情况,直至2030年12月16日;
在含有全氟烷氧基基团的氟塑料和氟弹性体中存在的C9-C21PFCAs浓度总和≤0.1 mg/kg(0.00001%(重量比))的情况,自2030年12月17日起。
在含有全氟烷氧基基团的氟塑料和氟弹性体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非有意形成的所有C9-C21 PFCAs排放均应予以避免,如无法避免,则应在技术和实际可行的范围内尽可能减少。
5. 作为对第1点的豁免,就本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b)点适用于:
在通过电离辐射或热降解生产的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以及含有PTFE微粉的工业与专业用途混合物和物品中存在的C9-C14 PFCAs及其盐类的浓度总和≤1 mg/kg(0.0001%(重量比))的情况,直至2030年12月16日;
在通过电离辐射或热降解生产的PTFE微粉以及含有PTFE微粉的工业与专业用途混合物和物品中存在的C15-C21 PFCAs及其盐类的浓度总和≤15 mg/kg(0.0015%(重量比))的情况,直至2030年12月16日;
在通过电离辐射或热降解生产的PTFE微粉以及含有PTFE微粉的工业与专业用途混合物和物品中存在的C9-C21 PFCAs及其盐类的浓度总和≤1 mg/kg(0.0001%(重量比))的情况,自2030年12月17日起。
在PTFE微粉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非有意形成的所有C9-C21 PFCAs排放均应予以避免,如无法避免,则应在技术和实际可行的范围内尽可能减少。
6. 作为对第1点和第2点的豁免,就本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b)点适用于已安装于系统中的、用于液体燃料蒸气抑制和液体燃料火灾(B类火灾)的灭火泡沫中存在的C9-C21PFCAs或其任何盐类的浓度总和≤1 mg/kg(0.0001%(重量比)),以及任何单个C9-C21 PFCAs相关物质或C9-C21PFCAs相关物质组合的浓度≤10 mg/kg(0.001%(重量比))的情况。上述限值应适用至2028年8月3日。
7. 作为对第1点和第2点的豁免,就本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b)点适用于无氟灭火泡沫中存在的、源自已按照最佳可行技术进行清洗的灭火设备的C9-C21 PFCAs及其盐和C9-C21PFCAs相关物质的浓度总和≤10 mg/kg(0.001%(重量比))的情况。
8. 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电子设备的备件和维修所使用的半导体中,C9-C14PFCA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投放市场和使用应被允许至2030年12月30日。
9. 在备件所使用的半导体中,如C15-C21 PFCA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最初即用于该备件所要更换或维修的半导体中,则C15-C21 PFCA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投放市场和使用应被允许至2031年12月16日。
10. 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在欧盟境内使用的含有C9-C14PFCA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物品,可继续使用。
11. 在2026年12月17日之前已在欧盟境内使用的含有C15-C21 PFCA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物品,可继续使用。
鉴于LC-PFCAs广泛的潜在来源(如防水防油涂层、氟塑料加工助剂等),CTI华测检测建议制造商和品牌商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确认原材料中是否含有C9-C21全氟羧酸及盐和相关物质、针对高风险材料进行针对性测试,确保符合新的ppb级限值要求、替代方案评估。CTI华测检测可提供欧盟POPs法规全套正式物质及此次拟新增物质测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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