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介入器械审评答疑合集——器审中心(CMDE)官方答疑原文汇编

2026-07-31 09:19:58 283

神经介入是当前医疗器械领域增速最快、技术壁垒最高、审评最严的赛道之一。从颅内取栓支架到血流导向装置,从弹簧圈栓塞系统到颅内药物球囊,每一款产品都面临NMPA的严格审视。

本篇从器审中心(CMDE)历年答疑中,逐条提取与神经介入器械直接相关的官方答复原文,按"临床试验→注册单元→生物学评价→产品检测→分类目录"五大模块编排,供注册、研发、临床团队随时查阅。

 

一、临床试验设计

1.1 颅内药物涂层球囊扩张导管:能否采用单组目标值设计?

第372条(2022-11-14)

问: 颅内药物涂层球囊扩张导管临床试验时是否可以选择单组目标值设计?

答: 单组目标值设计的实质是将主要评价指标的试验结果与已有临床数据进行比较,以评价试验器械的有效性/安全性。与平行对照试验相比,单组试验的固有偏倚是非同期对照偏倚,由于时间上的不同步,可能引起选择偏倚、混杂偏倚、测量偏倚和评价偏倚等。由于没有设置对照组,单组目标值设计的临床试验无法确证试验器械的优效、等效或非劣效,仅能确证试验器械的有效性/安全性达到专业领域内公认的最低标准。当试验器械技术比较成熟且对其适用疾病有较为深刻的了解时,或者当设置对照在客观上不可行时(例如试验器械与现有治疗方法的风险受益过于悬殊,设置对照在伦理上不可行;又如现有治疗方法因客观条件限制不具有可行性等),方可考虑采用单组目标值设计。

根据颅内药物涂层球囊扩张导管的技术发展和临床应用现状,不符合单组目标值设计的基本原则,建议选择RCT试验设计进行临床试验。

 

1.2 单组目标值设计专栏:以药物洗脱球囊为反面案例

第452条(2023-12-29)

问: 是否可以采用单组目标值设计?

答: 随机、设盲、平行对照的临床试验设计可使临床试验影响因素在试验组和对照组间的分布趋于均衡,保证研究者、评价者和受试者不知晓分组信息,避免了选择偏倚和评价偏倚,被认为可提供高等级的科学证据,应当被优先考虑。

单组目标值设计的实质是将主要评价指标的试验结果与事先指定的有临床意义的目标值进行比较,确证试验器械的有效性/安全性达到专业领域内公认的最低标准。与平行对照试验相比,单组试验的固有偏倚是非同期对照偏倚,应审慎选择。

以药物洗脱球囊扩张导管为例,由于单组目标值试验的固有缺陷,不能证明申报产品优效于不含药物的球囊扩张导管,或者非劣效于同类药物球囊扩张导管,无法判定产品临床受益大于风险。

一、创新产品和同品种首个产品不是选择单组目标值设计的合理理由。 对于创新和同品种首个产品,申请人将单组目标值设计简单归因于设置对照在客观上不可行。实际上,申请人需将申报产品与相同适用范围下尽可能相似的产品或者标准治疗方法进行对照,以支持申报产品的风险收益分析。

四、采用单组目标值设计,建议通过沟通交流途径,与器审中心进行事先确认。 注册申请人应充分利用创新医疗器械沟通交流、受理前沟通交流、审评前置沟通交流、用于罕见病防治的医疗器械受理前咨询等多种沟通交流机制,准备充分的支持性资料,经与器审中心研究、讨论并确认后再开展临床试验,避免后续因临床试验设计缺陷,导致延误产品上市进程。

 

1.3 外周血管内支架:主要终点建议第54条(2018-06-07)

问: 对于外周血管内支架产品,开展临床试验时,主要终点方面有何建议?

答: 对于外周血管内支架产品,目前临床试验采用的主要研究终点一般建议为12个月的靶血管通畅率。

 

1.4 外周药物涂层球囊导管:临床试验主要终点

第125条(2019-05-27)

问: 外周药物涂层球囊导管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终点应如何选择?

答: 目前,建议外周药物涂层球囊导管的临床试验主要研究终点包括主要有效性终点和主要安全性终点。主要有效性终点建议选择复合终点,包括术后12个月临床驱动的靶病变血运重建率和多普勒超声诊断的再狭窄率。主要安全性终点亦建议选择复合终点,包括30天全因死亡以及术后12个月病变肢体的截肢发生率和临床驱动的靶血管重建率(TVR)。

 

二、注册单元划分

2.1 裸支架 vs 药物洗脱支架:能否同一注册单元?

第281条(2021-11-18)

问: 裸支架和药物洗脱支架能否划分为同一注册单元?

答:不能。 涂层是药物洗脱支架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重大影响,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无源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原则,含药(活性物质)与不含药(活性物质)的医疗器械宜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三、生物学评价

3.1 导管座:OTW vs Rx,生物学评价要求不同

第451条(2023-12-22)

问: 神经和心血管介入导管类产品导管座是否需要进行生物学评价?

答:同轴整体交换型(OTW)球囊扩张导管、其他通路类导管产品等,导管座一般会与血液间接接触,该类产品生物学评价应包括与血液间接接触的导管座,生物学试验取样时可同时包含导管座的内外表面。

快速交换型(Rx)球囊扩张导管产品正常使用情况下导管座不与人体接触,通常不需要进行生物学评价。当导管座材料为缺乏临床使用史的新材料,参考GB/T 16886-1-2022,由于球囊发生破裂导致导管座与血液间接接触,存在生物学风险,需对导管座进行生物学评价。

 

3.2 植入部件与输送系统:分别进行生物学评价

第361条(2022-09-02)

问: 含有输送系统或配件的无源血管植入器械,植入部件和输送系统或配件是否需要分别进行生物学评价?

答: 对于含有输送系统或配件的无源血管植入性医疗器械,如预装在输送系统上的植入性支架、封堵器等,由于此类医疗器械中预计长期留置于人体的部件与其输送系统或配件在与人体接触性质和/或接触时间方面存在明显不同,该类产品在注册时,宜对预期长期留置于人体的部件和输送系统或配件分别进行生物学评价。

 

3.3 药物洗脱支架:细胞毒性评价的特殊要求

第180条(2020-02-10)

问: 如何开展药物洗脱支架的细胞毒性评价?

答:支架部分和输送系统应分别开展细胞毒性评价。 如含药支架部分细胞毒性较高,应进行原因分析,并进行综合评价。例如,细胞毒性考虑由药物引起时,应分别开展裸支架及含药支架的细胞毒性试验,并对含药支架细胞毒性进行风险分析,综合评价所含药物的影响。

 

四、产品技术要求与检测

4.1 球囊扩张导管:额定爆破压指标

第375条(2022-11-24)

问: 球囊扩张导管产品技术要求中额定爆破压指标应如何制定?

答: 球囊扩张导管应按照YY 0285-4-2017《血管内导管一次性使用无菌导管第4部分:球囊扩张导管》的要求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定额定爆破压指标,如"球囊爆破时的压力应不小于标称的额定爆破压力"。由于球囊破坏模式影响产品的安全性,需在性能研究资料中体现。

 

4.2 血管内导管:峰值拉力检验方法

第359条(2022-08-12)

问: 血管内导管及导引器械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定峰值拉力检验方法时需注意什么?

答: (1)血管内导管峰值拉力的检验方法应符合YY 0285-1-2017。但不同产品因其分段结构不同,需要进行试验的试验段不同。为进一步明确所检验的管身及连接处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申请人应根据产品具体结构,在符合标准的基础上对检验方法进行细化,如明确各测试试验段的具体位置及最小外径。

(2)血管内导引器械在YY 0450-1-2020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以上要求。用于血管内器械的输送系统组件建议参考以上要求。

 

4.3 血管内导管:流量研究资料

第330条(2022-07-26)

问: 血管内导管在什么情况下需提供流量研究资料?

答: (1)如果血管内导管产品的说明书/标签或其他资料中有标称流量,需提供流量的相关研究资料。

(2)对于向体内输注药液的导管,如中心静脉导管,需对流量/流速进行规定,同时在技术要求中制定流量/流速要求。

(3)流量试验方法可参考YY 0285-1《血管内导管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管 第1部分:通用要求》附录。如申报产品灌注压力超过10kPa,可由申请人建立相适用的试验方法。

 

五、分类目录与监管格局

15. 单组目标值设计中涉及心血管介入器械的审评关注(2023-12-29,第452条,节选)

以拟用于高危PCI辅助支持治疗的介入式左心室辅助装置临床试验设计为例,目前各类经皮机械循环辅助装置用于高危PCI辅助支持治疗中,缺乏关键证据证明某类产品的绝对优势,指南对各类经皮机械循环辅助装置的推荐更倾向同一推荐级别。故用于高危PCI辅助支持治疗的介入式左心室辅助装置不符合"当设置对照在客观上不可行时"单组试验的适用条件,应进行随机对照设计,证明此类产品临床收益大于风险。

以药物洗脱球囊扩张导管为例,由于单组目标值试验的固有缺陷,不能证明申报产品优效于不含药物的球囊扩张导管,或者非劣效于同类药物球囊扩张导管,无法判定产品临床受益大于风险。

以部分可降解卵圆孔未闭封堵器为例……如采用单组目标值设计,则不能证明卵圆孔未闭人群使用该产品后可降低卒中复发风险,不能证明受益。同时产品植入后可能带来血栓形成、器械栓塞、肺栓塞、心律失常(房颤、房扑)、心包积液、心脏压塞、出血、残余分流等风险,综合考量后临床试验结果无法推论出此类产品临床受益大于风险。

 

六、热点补充:血栓抽吸导管附件——镍钛合金网篮

问: 当血管内使用的镍钛合金网篮类产品作为冠脉或外周血管血栓抽吸导管的附件时,临床评价路径应如何选择?

答: 当血管内使用的镍钛合金网篮类产品作为冠脉或外周血管血栓抽吸导管附件使用以移除血栓抽吸导管内的堵塞物质时,无论纳入同一注册单元还是作为单独的注册单元申报,可参照《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中03-13-10下的血栓抽吸导管选择豁免临床评价路径,其用途定为通过其在导管内的推进/撤回,将导管内堵塞的血栓或碎片移除,在使用时不超过抽吸导管的远端。

该类产品与远端保护功能无关,也不得作为取栓支架应用。 需在说明书中备注相关内容:该产品不得用于机械取栓或作为远端保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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