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发布,进一步明确新版食品标签执行口径
8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较为关注的标签标识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办法》与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同步实施,分别从监管要求和技术要求两个层面对食品标识进行规范,并对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理解差异的事项进行了统一说明。
此次问答进一步明确,预包装食品所有强制标示事项均应在最小销售单元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应在独立区域标注,并与背景具有明显色差。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方式标注日期时,应准确指明“瓶颈”“瓶肩”“瓶底”等具体位置。同时,问答还围绕食品名称、净含量、多层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委托生产食品标识、散装食品标识等内容进行了说明,进一步细化了《办法》在具体食品包装和销售场景中的执行口径。
2.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的实施意见
8月31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的实施意见》,围绕大宗耐用商品、生活日用商品、特色商品和升级类商品消费作出系统部署。
在食品消费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应用食品数字标签,提升消费者获取和阅读食品标签信息的便利性,同时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供应保障,增强重要民生商品供给能力。
在饮料消费方面,文件提出顺应消费需求变化开发多样化饮品,提升茶饮产品标准和质量水平,并支持茶饮、咖啡等连锁品牌进一步拓展县域市场,丰富不同地区和消费场景下的饮品供给。此外,文件还提出推广绿色食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以及规范商品消费市场秩序等措施。
3.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国家标准《糕点分类》征求意见
8月31日,国家标准《糕点分类》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该标准由全国焙烤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糕点分会负责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商业联合会,拟在正式发布18个月后实施。
此次标准修订汇集了糕点、烘焙及食品行业多方力量,多家食品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及检测机构参与标准起草,包括苏州稻香村、北京稻香村、五芳斋、广州酒家、三只松鼠、元祖、立高食品等。通过此次修订,将进一步梳理和完善糕点产品的分类体系,对不同类别糕点的划分和名称使用形成更加统一的技术依据。
作为糕点行业基础性分类标准,其完善有助于统一行业对不同糕点类别的认识,为后续产品标准制定、生产管理、质量评价、检验检测以及市场分类提供参考,也有利于减少不同企业、不同地区在糕点产品分类和名称使用上的差异,进一步提升糕点行业标准化水平。
4.桑黄菌丝体等3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
8月31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桑黄菌丝体等3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桑黄菌丝体等3种新食品原料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发布了桑黄菌丝体等3种新食品原料的拟公告文本及相关解读材料,社会各界可围绕原料使用范围、质量规格、安全性等相关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新食品原料在正式纳入许可管理前,需经过安全性评估、技术审查及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本次征求意见意味着相关原料的行政许可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意见征集结束后,相关部门将结合反馈情况继续开展后续审查及公告工作。
1.2026年9月共有92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
2026年9月共有92项食品及相关标准正式实施,其中替代标准30项、新增标准62项,新增标准占67.39%。从标准层级看,包括国家标准36项、地方标准7项、行业标准24项和团体标准25项,涉及产品及原料、生产规范、检测方法等多个领域。
9月2日起将有9项食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集中实施,包括GB 276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4881—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5009.1—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理化检验总则》等。
其中,GB 2762—2025对包装饮用水中亚硝酸盐限量、肉类干制品中重金属限量等内容进行了修订;GB 14881—2025则替代2013版标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原辅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检验、贮存运输、召回追溯以及人员培训等提出基础性要求,并新增HACCP原理及其应用指南。
2.多项肉及肉制品国家标准9月1日起实施
9月1日起,GB/T 19480—2025《肉与肉制品术语》、GB/T 9959.2—2026《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2部分:分割鲜、冻猪瘦肉》以及GB/T 9961—2026等多项肉及肉制品相关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GB/T 19480—2025对肉与肉制品领域常用术语及相关定义进行了进一步统一和规范;GB/T 9959.2—2026对分割鲜、冻猪瘦肉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更新和完善。GB/T 9961—2026等其他肉类产品相关国家标准也同步进入实施阶段,实现相关标准的新旧版本衔接。
此次多项肉及肉制品国家标准集中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肉类产品标准体系,使行业在术语使用、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及质量评价等方面具有更加统一和规范的依据。随着新版标准陆续落地,也将进一步推动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检验检测和市场流通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为提升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和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支撑。
1.辽宁发布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提醒
8月29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针对秋季学期开学发布校园食品安全提醒。考虑到暑期辽宁部分地区雨水较多、湿热天气持续时间较长以及局部地区汛情等情况,要求学校及相关供餐单位在开学前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对食堂、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包装破损以及可能受到雨水污染的食品和原料,重点检查大宗食材及易受潮霉变食品的储存情况。
同时,提醒要求重点核查冷冻冷藏食品是否符合规定储存温度、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等情况,并加强自备井等供水设施的水源安全管理。在人员及加工管理方面,学校和供餐单位应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核验和食品安全培训,规范原料采购和进货查验,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禁加工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高风险食品,并规范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洁消毒产品。
2.苏州第五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公布
8月31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五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集中通报网络餐饮领域虚假宣传、提供虚假经营资质、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其中,一餐饮店将实际主要由鸡肉、鸭肉制作且不含牛肉的产品,在门店及外卖平台宣传为“牛肉丸”,被认定构成虚假宣传并受到行政处罚。另有经营者通过套用、冒用原经营者证照或使用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方式在网络平台开展餐饮经营。
此次公布的案例还涉及超范围经营生食类食品。苏州工业园区一家餐饮店取得的许可项目仅包括热食类和冷食类食品制售,却在线上线下销售使用刺身或烟熏三文鱼制作的食品,被认定属于超范围经营生食类食品,监管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苏州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并通过典型案例强化对网络餐饮资质真实性、经营范围以及菜品宣传等方面的监管。
3.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生产专项检查
8月31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生产专项检查情况。此次检查针对辖区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围绕生产环境、设施设备、原料储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并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及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法规和标准开展核查。
检查过程中,监管人员重点核查生产车间清洁区与一般作业区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运行、生产设备维护和清洁消毒记录,以及温度、湿度等关键参数控制情况。在原料环节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保质期和冷链储存条件。食品添加剂管理则重点核查采购、保管、领用和登记等环节,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原料台账记录不完整、生产车间消毒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要求限期整改,并将开展后续效果检验。
4.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2026年第7次食品安全业务学习暨风险会商会议
8月31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8月28日召开2026年第7次食品安全业务集中学习暨风险会商会议。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全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情况及抽检监测发现的风险隐患,并对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宣传以及后续监管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
会议提出,要紧盯秋季开学关键节点,加强校园及周边、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规范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许可审批和全流程监管;同时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工作。会议还要求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等渠道形成的风险线索,加强信息归集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开展系统性风险分析和闭环处置,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和防控能力。
5.新疆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8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8日。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
此次征求意见围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发布、修订、废止以及备案等环节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并对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技术机构及专家的职责进行规范。通过完善地方标准管理程序,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动地方标准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有效衔接。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征集意见对相关内容进一步研究完善。
6.深圳公开征求2027年食品安全领域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意见
8月3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就《深圳市2027年食品安全领域民生实事候选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候选项目名称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围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和市民日常消费场景设置具体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民生保障水平。
候选项目主要包括深入推进“圳品”工程、持续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以及实施托育机构、养老机构供餐场所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内容。同时,将围绕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强风险排查和监管衔接,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食品的安全管理。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提高民生实事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和公众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截止至9月3日,相关建议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后续将结合意见征集情况对候选项目进一步完善。
7.连城县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8月28日,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连城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进一步规范农村婚丧嫁娶、节庆、庙会等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以外举办、单次就餐人数达到50人及以上的非经营性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并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聚餐举办者、承办者以及流动厨师等相关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
《办法》建立农村集体聚餐提前申报和分级指导制度,50人以上聚餐原则上应提前5个工作日进行申报,并根据就餐人数规模采取相应层级的食品安全现场指导。同时,对流动厨师备案、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食品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用水和食品留样等环节作出具体要求。管理办法还明确禁止采购、加工野生菌、来源不明散装白酒、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每样菜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通过对聚餐申报、现场加工及食品留样等全过程进行规范,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8.重庆大渡口开展火锅底料全链条专项检查
8月31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火锅底料专项检查情况。此次行动围绕火锅底料及相关食材,覆盖生产、流通和餐饮三个环节,重点检查原料采购、供应商资质、进货查验、生产工艺、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以及产品检验检测等内容,进一步排查火锅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在生产环节,监管人员重点核查火锅底料生产企业原辅料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记录及产品检验等情况,并对发现的原料储存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在流通环节,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商超及火锅食材销售门店的索证索票、产品标签以及冷藏冷冻条件。在餐饮环节,则围绕火锅底料、牛羊肉卷、毛肚、鸭肠等重点食材来源,以及自制底料和红油的加工、储存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严查回收油脂、“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9.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办2026年食品安全标准宣贯活动
8月31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6年食品安全标准宣贯活动有关情况。8月26日至28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取“线下主会场+线上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围绕近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集中宣贯,共吸引相关标准使用单位代表1.6万余人现场或线上参会,累计直播观看人次达到5.3万。活动邀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机构的标准制修订专家,对污染物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内容进行系统解读,并设置现场答疑环节。
8月28日举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大课堂重点围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理化检验总则、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以及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相关产品标准进行解读。同时,活动现场设置数字标签产品展示区,目前北京市已有28家企业的282款产品应用数字标签。北京市自2023年以来已连续四年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活动,宣贯范围逐步从单项标准扩展至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经营流通和检验检测等多个环节。
10.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夜市烧烤大检查
8月3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民政府发布夜市烧烤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辖区夜市和烧烤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围绕经营资质、食材采购与追溯、后厨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以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排查。同时核查外卖平台公示信息与线下证照是否一致,严查无证入网、异地出餐、虚假公示等问题,并对牛羊肉、冻品、半成品及调味食材的进货票据、检疫证明和供应商资质进行检查。
此次共检查辖区烧烤经营门店30余家,大部分门店证照、食材采购和消毒管理总体规范,但检查中仍发现部分商户存在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后厨油污清理不到位、消毒及油烟清洗记录不完善、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轻微问题,监管人员要求现场或限期整改。对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超范围经营以及部分肉类未索取检疫合格证明等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共涉及10余起。
关注日期标示变化
2027年3月16日起,《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将与新版GB 7718—2025同步实施。新规进一步明确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示方式,日期信息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并与背景形成明显色差。如果日期标注在瓶底、瓶肩等位置,也需要准确说明具体位置。
检查食品名称是否符合产品属性
食品名称应真实、准确反映产品属性。产品名称中突出某种原料、口味或食品特征时,需要与实际配方和产品情况保持一致;仅通过香精香料形成某种风味的产品,也应注意名称表述是否可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对于一些长期沿用的商品名称,也建议结合新版要求重新核查,避免名称、配方和实际产品属性之间出现偏差。
重新核查字体和版面
新版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标签的清晰度和可读性,对部分强制标示内容的字体高度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对于包装面积较小、配料表较长、营养成分表和宣传信息较多的产品,字体调整后可能进一步挤压版面空间,因此不能只简单放大字号,还需要同步考虑信息排布、喷码区域和整体包装设计。
同步检查配料表、营养标签和产品宣称
标签换版并不只是修改日期和字体。配料表、营养成分表、过敏原信息以及包装上的宣传用语,都需要结合新版要求重新核查。尤其是“零添加”“不添加”等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表述,应重点确认其使用是否符合后续法规要求,并保持包装、宣传资料及线上销售页面信息的一致性。
提前规划标签换版与新旧版本切换
对于SKU较多、存在委托生产或包材库存量较大的企业,标签换版还涉及旧包材消化、生产批次切换和不同版本标签管理。建议提前建立产品标签清单,按照产品销量、包材库存和生产计划安排换版顺序,避免临近实施日期时出现大量旧包装积压,或新旧标签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混用。
第一食品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
为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危机预防意识、组织协调及舆情管理能力,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11月18日,第一食品联合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第一食品安全管理部、商品管理部、电商、各门店相关工作人员及下属投资控股企业管理人员等共计40余人参加此次演练培训。
2024-11-20 03:30:03
携手中国食品报,共筑食品安全新防线
7月17日下午,CTI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TI华测检测)在重庆公司会议室举行与中国食品报《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以下简称项目办)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负责人、中食大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姜睿、“中国放心好食品名录”项目办市场部总经理娜扎、CTI华测检测食品产品线华中大区总经理熊梅、全国技术支持总经理武风娟、食品产品线重庆区区域经理张腾辉等领导出席,双方就“关注食品安全,助力食业安全”展开深入合作,启动《放心好食品名录》产品检测标准制定等系列工作方面达成了共识。
2024-07-29 07:34:01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问实答,内容包含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食品or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如何选购?获批情况等。
2021-12-15 17: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