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发布关于PFAS的报告规则
近期,加拿大政府根据《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1999)(CEPA)第71条发布了一项通知,为了评估通知中附表1中的PFAS物质是否有毒或能够变得有毒,以及为了评估是否需管控和管控方式,要求在2023日历年内生产、进口或作为单独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使用通知中附表1所列PFAS(共计312项)的加拿大境内相关责任方,需在2025年1月29日前完成报告。
ag真人平台官方:2024-08-29 09:38:33